春节的别称
春节不同时代有不同名称。在先秦时叫“上日”、“元日”、“改岁”、“献岁”等;到了两汉时期,又被叫为“三朝”、“岁旦”、“正旦”、“正日”;魏晋南北朝时称为“元辰”、“元日”、“元首”、“岁朝”、“岁首”等;到了唐宋元明,则称为“元旦”、“元”、“岁日”、“新正”、“新元”等;而清代,一直叫“元旦”或“元日”。
时人概念中“春节”这个名称的出现,还只有一百零四年,在此以前有多个古称,有的沿用至今未变。民间习惯把春节谓之“年”。随处可闻的“过年”“过大年”“过新年”,指的正是春节。称春节为“年”,从古至今,为时最长。
三代时对于“年”除了时间的概念外,还有年成之意。《辞海》“稔”:谷物一熟为年,故亦谓年为稔,古人进而将好收成引申为了“年”。
冬季收割完毕,趁着岁末空闲,人们以团聚欢宴等形式喜庆丰收,并祭祀天地祖宗,祈祷新岁“有年”“大有年”。这多种活动组合成了年节,世代相沿。《辞海》中也因此把“年”注释为:年节,如新年、过年。
古代社会直到清朝末年,多有将春节称作“元旦”的。元旦,元,始;旦,日,指新一年的第一天。我国古代采用农历(阴历),元旦指的是一年的正月一日。宋吴自牧《梦粱录·正月》:“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年节序,此为之首。”朔日,阴历初一日。
除了“元旦”之谓外,还有多个称呼,如元日,上元、元辰、元朔、正旦、正朔、端日、岁日、岁旦、岁朝、新正、新元……凡此种种,经史子集中屡见不鲜。
中华民国建立,万事鼎新。大总统孙中山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公历,以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为中华民国元旦。”
由于中华民国改用公历,称公历年的第一天为“元旦”。于是乎,农历新年第一天的“元旦”,只能让位了,改称作了“春节”。
1914年1月21日,内务部向大总统袁世凯递呈节假报告,内云:“我国旧俗,每于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由作息之常情,亦关人民之生计。本部征采风俗,衡度民时,以为对于此类习惯,警察官吏未便加以干涉,即应明白规定,俾有率循。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本部为顺从民意起见,是否有当?理合呈请大总统鉴核施行。”袁世凯只批准了其中的第一项,即以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例行放假。就这样,传统农历新年岁首,中华民国政府以法定形式,正式更名为“春节”。1914年1月26日是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春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用公元纪年,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第12次会议上,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也以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假期3天。
或有人问:古籍中也曾见有“春节”两字,是否时人概念中的春节?那是另有意思,系古人指春季或春天节序。如《后汉书·杨震列传》:“冬无宿雪,春节未雨,百僚焦心。”是说春季无雨,南北朝以后,春节则泛指整个春季。宋人文天祥《二十四日》:“春节前三日,江南正小年。”诗中的“春节”,指的则是二十四个节气中的“立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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