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
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又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又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又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又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
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又遷于均。
又【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
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又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又叶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又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又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
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鈞齊天下之政。〕 謹照原文鈞改均。〔又地名。均,古麋國,在襄陽。〕 謹按春秋左傳有麇國無麋國,麋改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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