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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
咡
拼音
èr ,
笔划
9
部首
口
五笔
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
【廣韻】【集韻】【韻會】
仍吏切,音餌。【廣韻】口吻也。【禮·曲禮】負劒,辟咡詔之。【註】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也。口旁曰咡。【疏】管子弟子職云:食已,循咡覆手。謂弟子食訖,以手循覆於咡,故知是口旁也。【釋文】口耳之閒曰咡。又【少儀】有問焉,則辟咡而對。
又【集韻】人之切,音而。與
同。詳後
字註。
分类:
【丑集上】【口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咡
èr
口旁,口耳之间:“负剑辟
咡
诏之。”
蚕吐丝,引申为以丝作琴弦。
古同“饵(噐 )”。
笔画数:9;
部首:口;
笔顺编号:2511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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