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離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力灼切,
音略。【說文】奪取也。【廣韻】抄掠,劫人財物也。【戰國策】掠於郊野,以足軍食。通作略。亦作剠。或作擽。
又【增韻】捎取也,拂過也。
又書法長撇古名掠。【柳宗元曰】掠左出而鋒欲輕。
又【廣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
音亮。亦奪取也。【左傳·襄十一年】禁侵掠。又【昭二十年】輸掠其聚。【前漢·高帝紀】所過毋得鹵掠。
又搒笞也,治也。【禮·月令】毋肆掠,止獄訟。【註】掠謂捶治人。【前漢·
萬年傳】下獄掠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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