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乃都切【集韻】【韻會】【正韻】農都切,
音奴。與孥通。【詩·小雅】樂爾妻帑。【傳】帑,子也。【左傳·文十三年】秦人歸其帑。【註】帑,妻子也。
又鳥尾曰帑。【左傳·襄二十八年】以害鳥帑。【註】鳥尾曰帑。【疏】帑,細弱之名。於人則妻子爲帑,於鳥則鳥尾曰帑。妻子爲人之後,鳥尾爲鳥之後,故俱以帑爲言。
又【廣韻】他朗切【集韻】【韻會】坦朗切【正韻】他曩切,
音曭。【說文】金幣所藏也。【玉篇】金布所藏之府。【前漢·匈奴傳】以爲虛費府帑。【後漢·鄭弘傳】人食不足,而帑藏金幣。
考證:〔【左傳·文十三年】秦人送其帑。〕 謹照原文送改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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