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正韻】古協切【韻會】吉協切,
音夾。【說文】草實。【博雅】豆角謂之莢。【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物。【註】莢物,薺莢、王棘之屬。【疏】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
又蓂莢,堯時瑞草。
又莢蒾。【本草】葉似木槿及楡、柞小樹。
又錢名。【前漢·食貨志】漢興,以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註】如楡莢也。
又陵名。【水經注】李夫人塚,塚形三成,世謂之莢陵。
又姓。【通志·氏族略】莢氏。【風俗通】莢成僖子,晉大夫。【王僧孺·百家志】荀永之娶平陽莢氏。
考證:〔【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 謹照原文莢字下增物字。
分类:【申集上】【艸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