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
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
註】議
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
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
音彥。義
同。 【正韻】俗作谳。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
详细解释
讞 yàn
见“谳”。
笔画数:27;
部首:言;
笔顺编号:41112512153151251254312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