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餘招切,音遙。與
同。謠歌也。【爾雅·釋樂】徒歌謂之謠。【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孫炎曰:聲消搖也。韓詩曰:有章曲曰歌,無章曲曰謠。戴侗曰:歌必有度曲節,謠則但搖曳永誦之,兒童皆能爲,故有童謠也。【前漢·藝文志】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南齊書·五行志】歌謠,口事也。口氣逆則惡言,或有怪謠焉。
又毀也。詳諑字註。
又【集韻】或作猶。【禮·檀弓】陶斯咏,咏斯猶。
又【韻會】通作繇。【前漢·李尋傳】人民繇俗。【師古註】謂若童謠,及輿人之誦。
又叶夷周切,音由。【前漢·班固敘傳】嬀巢姜於孺筮兮,旦算祀於挈龜。宣曹興敗於下夢兮,魯衞名諡於銘謠。龜音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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