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集韻】【韻會】
居謁切,音揭。【說文】面相斥罪,相告訐也。【玉篇】攻人之隂私也。【廣韻】面斥人以言也。【論語】惡訐以爲直者。【前漢·外戚傳】訐揚幽昧之過。
又【禮·內則·孔疏】隱義云: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訐。
又【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蹇列切【正韻】古屑切,
音孑。義同。
又【廣韻】【集韻】
居例切,音罽。持人短也。又相告斥也。
又【集韻】九刈切,音近罽。直言也。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
详细解释
讦 (訐)
jié
揭发别人的隐私或攻击别人的短处:攻
讦。告
讦。
expose one's past misdeeds
笔画数:5;
部首:讠;
笔顺编号:4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