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
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分类:【子集下】【十字部】
详细解释
十 shí ㄕˊ
◎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 表示多、久:~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中译英: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