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古文〕
【韻會】【正韻】
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考證:〔【詩·衞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謹照原書衞風改邶風。
分类:【子集中】【人字部】
详细解释
以
yǐ
◎ 用,拿,把,将: 以一当十。 以苦为乐。 以身作则。 以邻为壑。 以讹传讹。 以往鉴来。
◎ 依然,顺,按照: 以时启闭。物 以类聚。
◎ 因为: 以人废言。勿 以善小而不为。不 以物喜,不 以己悲。
◎ 在,于(指时日):“子厚 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 以待时机。 以儆效尤。
◎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 以求。
◎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 以前。 以内。
◎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 以。得 以。
◎ 古同“已”,已经。
◎ 太,甚:不 以急乎?
◎ 及,连及:富 以其邻。
笔画数:4;
部首:人;
笔顺编号: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