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昌善切【集韻】【韻會】【正韻】齒善切,
音幝。【說文】開也。【增韻】闢也。【後漢·班固傳】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者。【註】闡,開也。
又【增韻】顯也。【玉篇】明也。【易·繫辭】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註】闡,明也。【書·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傳】修闡文敎,舞文舞于賓主階閒。【春秋·左傳杜序】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揚子·太
經】次六:幽闡積。【註】六爲水稱。幽施祿及下,故闡積。
又【玉篇】大也。【易·豐卦註】闡者,弘廣之言。凡物之大,具有二種,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闡弘使大。【書·君
·爾惟弘周公丕訓傳】汝爲政,當闡大周公之大訓。
又廣也。【史記·秦始皇紀】闡幷天下。又【禪梁父註】禪闡廣地土也。
又地名。【左傳·哀八年】夏齊人取讙及闡。【註】闡在東平劉縣北。【後漢·郡國志】益州越巂郡闡。
又【集韻】稱延切,音燀。【陸雲·陸府君誄】瑰光旣耀,靈寶未闡,弗慮皇圖,銜恨殂遷。
又【韻補】叶稱人切,音瞋。【
琳·悼龜賦】探頤索隱,無幽不闡。下方太祗,上配淸純。
分类:【戌集上】【門字部】
详细解释
闡 chǎn
见“阐”。
笔画数:20;
部首:門;
笔顺编号:51122511251251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