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呼
切【集韻】【韻會】【正韻】許
切,
吼去聲。【說文】謑詬,恥也。【博雅】罵也。【玉篇】恥辱也。【廣韻】怒也。【增韻】詈也。【左傳·哀八年】曹人詬之,不行。【杜註】詈辱也。【禮·儒行】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後漢·鄧禹傳】康聞詬之。【註】罵也。【唐書·劉文靖傳】君雅詬曰:反人欲殺我耳。【音義】怒也。
又【增韻】巧言也。
又【金壷字考】奊詬,無志節也。【前漢·賈誼傳】奊詬亡節。【師古註】奊詬謂無志分也。
又姓,見【姓苑】。
又【廣韻】苦
切【集韻】丘
切,
音
。又【集韻】下遘切【韻會】【正韻】胡茂切,
厚去聲。又【集韻】【韻會】【正韻】
居
切,苟去聲。又【集韻】【韻會】很口切【正韻】胡口切,
音厚。又【廣韻】古厚切【集韻】舉厚切,
音苟。義
同。 【說文】或作訽。【集韻】亦作
。
分类:【酉集上】【言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