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居迄切【集韻】【韻會】居乙切,
音
。【說文】止也。【徐曰】言所止也。【玉篇】畢也。【增韻】終也,了也。【字彙】盡也。【書·呂
】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爲絕。【穀梁傳·僖九年】毋訖糴。【註】訖,止也。謂貯粟。
又竟也。【前漢·王莽傳】劉歆訖不吿。【師古註】訖,竟也。
又【史記·司馬貞·三皇紀】《春秋緯》稱,自開闢至獲麟,分爲十紀,十曰流訖紀。
又【集韻】許訖切,音肸。與迄同。【爾雅·釋詁】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前漢·成帝詔】訖今不攺。 【說文】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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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酉集上】【言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