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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笔划 11
部首 五笔 jf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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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古文〕埜【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各保其徵。【註】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考證:〔【左傳·昭十七年】使野司各保其徵。〕 謹照原文十七年改十八年。

分类:【酉集下】【里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郊外,村外: 外。 景。 游。 趣。 餐。 战。四 。郊
界限,范围:分 。视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俹 )”相对:朝 。下 。在 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 蛮。粗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心。
不受约束:心玩儿 了。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 生。 兽。 味。 花。 菜。
家朝

笔画数:11;
部首:里;
笔顺编号:251121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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