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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
箋
拼音
jiān ,
笔划
14
部首
竹
五笔
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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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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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
【廣韻】【正韻】則前切【集韻】【韻會】將先切,
音湔。【說文】表識書也。【篇海】古者紀其事,以竹編次爲之。【廣雅】箋,云也。又書也。 鄭康成衍毛氏詩,傳之未盡者曰箋。【呂忱·字林】鄭以毛學審備,遵暢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記識其事,故特稱爲箋。【博物志】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鄭康成註《毛詩》曰箋。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鄭是此郡人,謙敬不敢言註,但表識其不明者耳。 【玉篇】通作牋。
分类:
【未集上】【竹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箋
jiān
见“笺”。
笔画数:14;
部首:竹;
笔顺编号:3143141534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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