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
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又姓。【左傳】有具丙。又【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又【韻補】叶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
考證:〔又姓。【左傳】有丙具。〕 謹按其右具丙見襄公十八年左傳。謹將丙具改爲具丙。
分类:【子集下】【八字部】
详细解释
● 具jù ㄐㄩˋ
◎ 器物:器 具。
◎ 备有: 具备。 具有。别 具只眼(形容 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 备,办: 具呈。 具结。 具名。 具领。敬 具菲酌。
◎ 古同“俱”,都,完全。
◎ 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座钟一 具。一 具男尸。
笔顺编号:251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