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正字通】俗稟字。
【唐韻】【集韻】【韻會】
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从
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
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禀,非。
分类:【午集下】【示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