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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
棄
拼音
qì ,
笔划
12
部首
木
五笔
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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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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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解字
原文:
〔古文〕弃
【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
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分类:
【辰集中】【木字部】
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棄
qì
见“弃”。
笔画数:12;
部首:木;
笔顺编号:4154122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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