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玉篇】【正韻】
力弔切,音料。【玉篇】庭燎國之大事,樹以照衆也。【詩·小雅】庭燎之光。【釋文】鄭云:在地曰燎,執之曰燭,樹之門外曰大燭,於內曰庭燎,皆是照衆爲明。【禮·月令】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周禮·天官·閽人】設門燎。【註】地燭也。
又【玉篇】放火也。
又【詩·陳風】佼人燎兮。【朱傳】燎明也。
又【詩·小雅】燎之方揚。【箋】火田曰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
力照切,音療。【廣韻】照也。
又【廣韻】一曰宵田。
又【廣韻】放火也。【詩·大雅】瑟彼柞棫,民所燎矣。又【集韻】本作尞。【前漢·郊祀志】尞禋有常用。【註】師古曰:尞與燎同。
又【唐韻】力小切【集韻】【韻會】朗鳥切【正韻】盧絞切,
音繚。【說文】本作
,亦放火也。【書·盤庚】若火之燎于原。【註】燎,力召反。又力鳥反。
又【集韻】或作
。亦作轑。【前漢·杜欽傳】欲以熏轑天下。【註】師古曰:轑,讀曰燎。假借用字。
又【集韻】憐蕭切,音聊。縱火焚也。
又離昭切,音摎。火在地曰燎。【詩·小雅·庭燎釋文】徐邈音力燒反。
分类:【巳集中】【火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