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古文〕
【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
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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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所 suǒ ㄙㄨㄛˇ
◎ 处,地方:住~。哨~。场~。处~。
◎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
所率领的部队)。~谓(a.
所说的;b.某些人
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