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对
基本解释:
1.朝见奏对。
2.旧土司名。有上﹑中﹑下之分,称三瞻。上瞻对茹长官司,下瞻对安抚司,均清雍正六年(1728年)置;中瞻对长官司,乾隆十年(1745年)置。在今四川新龙一带,地处雅砻江上游。宣统三年(1911年)置瞻对设治委员,辛亥革命后改为怀柔县,不久改瞻化县,1952年又改新龙县。
分解解释:
瞻 |
(zhān,)瞻
zhān
往上或往前看:瞻仰。瞻望。瞻拜。瞻谒。瞻念。瞻前顾后。
顾
笔画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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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
(duì,)●对(對)duìㄉㄨㄟˋ ◎答,答话,回答: 查看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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