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事
基本解释: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分解解释:
録 |
(lù,)録
lù
见“录”。
笔画数:16;
部首:釒;
笔顺编号:34112431511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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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
(shì,)●事shìㄕˋ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查看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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