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高拱传》阅读练习及答案
明史
高拱,字肃卿,新郑人。穆宗居裕邸,出阁请读,拱与检讨陈以勤并为侍讲。拱侍裕邸九年,启王益敦孝谨,敷陈剀切。王甚重之,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
严嵩、徐阶递当国,以拱他日当得重,荐之世宗。四十一年,擢礼部左侍郎。寻改吏部,兼学士,掌詹事府事。进礼部尚书,召入直庐。四十五年,拜文渊阁大学士,与郭朴同入阁。
穆宗即位,进少保兼太子太保。阶虽为首辅,而拱自以帝旧臣,数与之抗,朴复助之,阶渐不能堪。而是时以勤与张居正皆入阁,居正亦侍裕邸讲。阶草遗诏,独与居正计,拱心弥不平。会议登极赏军及请上裁去留大臣事,阶悉不从拱议,嫌益深。
三年冬,帝召拱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拱乃尽反阶所为,凡先朝得罪诸臣以遗诏录用赠恤者,一切报罢。拱之再出,专与阶修郤,所论皆欲以中阶重其罪。阶子弟颇横乡里。拱以前知府蔡国熙为监司,簿录其诸子,皆编成。所以扼阶者,无不至。逮拱去位,乃得解。
拱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其在吏部,欲遍识人才,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仓卒举用,皆得其人。又以时方忧边事,请增置兵部侍郎,以储总督之选。拱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勿循资格。其在部考察,多所参伍,不尽凭文书为黜陟,亦不拘人数多寡,黜者必告以故,使众咸服。以广东有司多贪黩,特请旌廉能知府侯必登,以厉其余。失人废事,渐不可训。
神宗即位,拱以主上幼冲,惩中官专政,条奏请诎司礼权①,还之内阁。又命给事中雒遒、程文合疏攻保,而己从中拟旨逐之。拱使人报居正,居正阳诺之,而私以语保。保诉于太后,谓拱擅权,不可容。太后颔之。明日,召群臣入,宣两宫及帝诏。拱意必逐保也,急趋入。比宣诏,则数拱罪而逐之。
拱既去,保憾未释。复构王大臣狱,欲连及拱,已而得寝。居家数年,卒。久之,廷议论拱功,赠太师,谥“文襄”,荫嗣子务观为尚宝丞。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一》)
【注】司礼权:司礼,指司礼监,官署名,各种职位由太监担任。明中后期权力很大,此时司礼监主管是宦官冯保。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严嵩、徐阶递当国递:传递
B.阶渐不能堪堪:忍受
C.专与阶修郤郤:通“隙”,怨恨
D.以厉其余厉:勉励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手书“怀贤忠贞”字赐焉于是余有叹焉
B.而拱自以帝旧臣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
C.逮拱去位,乃得解项王乃复引兵而东
D.则数拱罪而逐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11.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表现高拱“怀贤忠贞”的一组是()
①启王益敦孝谨,敷陈剀切②所以扼阶者,无不至
③仓卒举用,皆得其人④拱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勿循资格
⑤拱以主上幼冲,惩中官专政⑥拱意必逐保也,急趋入
A.①②③B.③④⑤C.①④⑥D.②⑤⑥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徐阶的儿子们横行乡里,高拱要徐阶老家所在地的前知府蔡国熙担任监司,记录徐阶各个儿子的罪恶,并把他的儿子全部充军。
B.高拱罢免官员不完全凭借书面材料,但一定会告诉官员被罢免的缘故,这得益于他曾在吏部时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C.高拱在裕王府任侍讲期间,启导穆宗要更加敦厚孝谨,但他自己却不一定能做到,他入阁后,就和徐阶抗衡。
D.由于广东的官吏多贪污渎职,高拱特地请求表彰廉洁能干的知府侯必登,但损失人才败坏事情的事,还是不能完全惩治。
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1)阶草遗诏,独与居正计,拱心弥不平。(2分)
(2)拱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3分)
(3)拱使人报居正,居正阳诺之,而私以语保。(3分)
参考答案
9. A(递:更替,接替。)
10. D(D.连词,表转折;A.代词,他/语气词;B.连词,表转折/连词,表目的;C.副词,才/连词,于是,就。)
11. B(②高拱与臣僚徐阶之间的矛盾冲突;⑥高拱判断失误,以为朝廷要放逐冯保。)
12. D(原文“渐不可训”指“渐渐地不能被当作榜样”,即“渐渐不能继续下去了”,而并非“不能完全惩治”。)
13.(1)徐阶草拟遗诏,唯独与张居正商议,高拱心中很不平。(“草”、“计”1分,句意1分。)
(2)高拱熟悉政体,怀着经世济民的才能,他所建议和陈述的都可以(被批准)实行。(“练习”1分,“经济”1 分,句意1分。)
(3)高拱派人告诉张居正,张居正表面上同意了,而私下里把这件事告诉了冯保。(“报”、“诺”分别1分,句意1分。)
参考译文
高拱,字肃卿,新郑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当选庶吉士。第二年授予编修。穆宗住裕邸,出阁讲经读书,高拱与检讨陈以勤同为侍讲。高拱在裕邸侍奉九年,教诲裕王日益敦厚孝顺谨慎,陈述切合事理。裕王很看重他,亲手书写“怀贤忠贞”赐给他。晋升侍讲学士。严嵩、徐阶顺次主持国政,认为高拱以后必受重用,将他举荐给世宗。授予太常卿,掌管国子监祭酒事务。……穆宗即位,晋升他为少保兼太子太保。
高拱对政体熟谙,有经时济世的才干,所有建议、陈述都可以实施。因为当时正忧患边防,请增设兵部侍郎,以为总督的后选人。应该慎重挑选司属,多多求得拥有智谋、才干和体能,通晓军旅事务的人,长任其职,不要调往其他部门。日后边关的兵备和督抚的人选,都将从此选取。所有边疆有司,职责很重,不适宜让非正途的官员和贬谪者去任职。皇帝都答复可行,拟成命令。他考察部中情况,大多错综复杂,不是全凭文书做出罢免提升,也不拘泥人数多少,必定告诉罢免者缘由,让众人都信服。古田瑶出现贼乱,任用殷正茂为两广总督。解释:“此人虽然贪心,却可以办成事。”贵州抚臣上奏土司安国亨将要叛乱,高拱任命阮文中代理贵州巡抚。临出发时对他说“:国亨必定不会叛乱,你去,不要激发变乱。”不久正像他所说。因为广东省司大多贪财,特意奏请表彰廉洁能干的知府侯必登,以便肃治其他人。皇帝下诏同意施行。
起初高拱任祭酒,居正任司业,互相友善,高拱极力称赞居正的才能。等到李春芳、陈以勤都离去,高拱担任了首辅,居正比肩伴随。高拱性格直爽而且傲慢,同官殷士儋等人不能忍受,唯独张居正退让处其下,高拱没有察觉到这件事。宦官冯保,性情狡黠,依次当为司礼右监。高拱推荐陈洪和孟冲,皇帝听从了,冯保因此怨恨高拱,张居正与冯保交情深厚。六年春(1572)皇帝患病,病情加重时,召见高拱、张居正、高仪接受遗命而后去世。起初,皇帝的遗命只让内阁大臣主持国政,但宦官篡改遗诏命令他们与冯保共事。
神宗即位,高拱因为皇帝年幼,苦于宦官专政,分列条目奏请皇帝抑制司礼监,把权力交还给内阁。又命令给事中雒遵、程文一起上书皇帝攻击冯保,自己从中拟定圣旨驱逐他。高拱派人报告张居正,居正表面同意,私下告诉了冯保。冯保向太后告状(投诉),称高拱擅权不能容忍,太后点头同意。第二天召集大臣们进宫,宣告两宫和皇帝的诏书。高拱心想必定是驱逐冯保,急忙进宫,等到宣读诏书,却是列举高拱罪状并驱逐他。
高拱倒在地上不能起身,居正把他扶持出宫。高拱走后,冯保的不满未消。又捏造王大臣案,想株连高拱,不久,事情终止。高拱在家中呆了几年后死去。很久之后,朝廷议论高拱的功绩,追封他为太师,谥号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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