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18题。(20分)
书吴潘二子事
(清)顾炎武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既而曰:“此不足传也,当成一代史书,以继迁、固之后。”于是购得《实录》,复旁搜人家所藏文集奏疏,怀纸吮笔,早夜矻矻①。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
会湖州庄氏难作。庄名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廷鑨得之,则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书冗杂不足道也。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而吴、潘二子与其难。当鞫讯时,或有改辞以求脱者。吴子独慷慨大骂,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辨。
其平居孝友笃厚,以古人自处,则两人同也。予之适越过潘子时,余甥徐公肃新状元及第。潘子规余慎,无以甥贵稍贬其节,余谢不敢。二子少余十余岁,而予视为畏友,以此也,方庄生作书时,属客延予一至其家。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二子所著书若干卷,未脱稿,又假予所蓄书千余卷,尽亡。予不忍二子之好学笃行而不传于后也,故书之。且其人实史才,非庄生者流也。
(选自《顾炎武诗文选译》,有删减)
【注】①矻矻:kū,勤劳不懈的样子。
1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并弃其诸生 诸生:各位弟子。
B.踵此而来 踵:跟随。
C.不直之荣 直:认为……有理。
D.无以甥贵稍贬其节 贬:降低。
15.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3分)
A.以继迁、固之后 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B.尽子之财不足以给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
C.则两人同也 且贰于楚也
D.而予视为畏友 项王按剑而跽曰
16.下列对原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吴炎、潘柽章认为只有写出一代史书才能留传后世,于是,他们买来《实录》,又
广泛搜集人们所收藏的文集奏疏,埋头写作,辛劳不已。
B.吴炎、潘柽章有才华而又有气节,在明朝灭亡之后以诗文自豪自娱,不与异族统治
者合作。渐有名声后,两人应邀参与了《明书》的编辑。
C.文章既通过人物言行等正面描写来刻画吴炎、潘柽章的形象,也通过侧面描写,
如对庄廷鑨的刻画来衬托吴潘二人。
D.作者详叙了吴炎、潘柽章两人蒙难的原因和经过,赞颂了他们喜好学习、身体力行
的美德,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惋惜与怀念之情。
17.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
18.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8分)
(1)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4分)
(2)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4分)
答案:
14.A (诸生:考取秀才入学的考员,意译为“科举之路”。)
15.C (助词,表陈述语气。A.连词,表目的,来/介词,因为。 B.结构助词,的/指示代词,这些。D.连词,表转折 /连词,表修饰)
16.B (吴炎、潘柽章并未参与《明书》的编辑,而是被列入校阅者的名单之中。)
17.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 (断错两处扣1分,扣完为止)
18.(1)他们亲手所写的书稿,堆满了床装满了书箱,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到几年后就有了名声,我于是多次和他们交往。(共4分,句意正确1分,“所”字结构、“盈”、“亟”各1分)
(2)我看不起此人不学无术,最终离开了他家,因此书中没有列上我的名字,使我幸免于难。(共4分。句意正确1分“薄”“不学”“竟”各1分 )
参考译文:
江苏吴江有吴炎和潘柽章两人,他们都是优秀人才。明朝灭亡后,他们年纪都已二十多岁了。他们一起放弃了科举之路,以写作诗文自豪。不久他们说:“这还不足以留传后世,应当写出一代史书,来继承司马迁、班固的事业。”于是他们买来《实录》,又广泛搜集人们所收藏的文集奏疏,埋头写作,起早熬夜,辛劳不已。他们亲手所写的书稿,堆满了床,装满了书箱,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到几年后就有了名声,我于是多次和他们交往。
适逢湖州庄氏的祸难发生。庄氏名叫廷鑨,双目失明,不怎么通晓古今。因为司马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的话,便想发奋著书。廷鑨,招来宾客,日夜忙碌,编辑成《明书》。廷鑨死后,他的父亲胤城流着泪说:“我的三个儿子都分了家,只有二儿子死了没有后嗣,我痛惜他的志向,应当先刻他的书,然后再为他安排继承人。”于是书得以付印行世。因为仰慕吴、潘的盛名,想借他们加重自己的地位,便把他们列入校阅者的姓名之中。
书共有一百多卷,其中很有一些忌讳的话,本来都是前人诋毁之辞而未经删除的。庄氏既然是巨富,浙江人得到他的书,常常拿着书去恐吓他,索取想要的财物后才离开。归安县令吴之荣,因为贪赃枉法被捕入狱,后来遇到赦免才被放出。有一官吏教他买了此书,前去恐吓庄氏。庄氏想答应他的要求,有人向庄氏说:“如果一个接着一个来,就是把您的财产都用尽,也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不如通过辨明是非来拒绝他。”于是拒绝了之荣的要求。之荣向大官告发这件事,可大官却袒护庄氏,不认为之荣有理。之荣到了京师,把书中有关的忌讳语摘录下来向朝庭密奏,四大臣非常生气,派遣官吏到杭州,逮捕了庄廷鑨的父亲和其兄廷钺以及弟侄等,还有在书上列名的十八个人,全部都被判死罪。那些刻书、卖书的人,以及没有发觉的知府、推官,也都受牵连定了罪。还挖开廷鑨的坟墓,焚烧了他的尸骨,登记没收了庄氏的家产。被杀的有七十多人,吴、潘二人也同时遇难。在审讯时,有人改变言辞要求宽恕解脱,吴炎独慷慨陈辞,痛骂不绝,官吏不能忍受,对他拳打脚踢,直至打倒在地。潘柽章因为担心连累母亲,不骂也不申辩。
吴、潘二人平时对父母孝敬,对朋友友爱,感情真诚厚道,以古人为榜样,从这方面看,那么他们二人是相同的。我前往越州拜访潘君时,我的外甥徐公肃新考中了状元,潘君劝我一定小心谨慎,不要因为外甥显贵而降低自己的气节,我很感激他,表示不敢这样。两君都比我小十几岁,我却把他们视为我所敬畏的朋友,正因如此,当庄廷鑨编书时,他嘱咐门客邀请我到了他家一次。我看不起此人不学无术,最终离开了他家,因此书中没有列上我的名字,使我幸免于难。两君所著的书有若干卷,尚未脱稿,又向我借所藏的书一千多卷,全部丢失。我不忍心让两君喜好学习、身体力行的美德不得流传后世,因此把他们的事迹写下来。并且他们确实是史学家的人才,不是庄廷鑨一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