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幼能属文,有至行。行路得遗物,必访主归之。从王昭素受《易》及《庄》《老》书,尽究其义。昭素谓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语人曰:“李生异日必为廊庙器。”周显德初,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迁右拾遗。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选为洋州通判。既至,剖决滞讼,无留狱焉。移陕州通判,有司调郡租输河南,穆以本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又坐举官,削前资。时弟肃为博州从事,穆将母就肃居,虽贫甚,兄弟相与讲学,意泊如也。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穆与卢多逊为同门生,太祖尝谓多逊:“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对曰:“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用之。”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甲兵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状,上以为所谕要切。江南亦谓其言诚实。太平兴国四年,从征太原还,拜中书舍人。七年,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廷美草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八年春,与宋白等同知贡举,及侍上御崇政殿亲试进士,上悯其颜貌癯瘁,即日复拜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五月,召为翰林学士。六月,知开封府,剖判精敏,奸猾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于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月余,丁母忧,未几,起复本官。穆三上表乞终制,诏强起之,穆益哀毁尽礼。九年正月,晨起将朝,风眩暴卒,年五十七。
(节选自《宋史·李穆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
B.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
C.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
D.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
11.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廊庙,即殿下屋和太庙,代指朝廷。以具体代指抽象,这与“社稷”代指国家有异曲同工之妙。
B.中允,是汉代设置的太子官属,又称中盾,南朝宋齐称中舍人。唐贞观复改为中允,清末废除。
C.知,即担任。可单独作动词使用,如“知开封府”,亦可合作名词使用,如“知县”“知府”等。
D.翰林学士,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唐后期,往往可以升任宰相。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李穆聪慧才俊,精通经义。他从小就能写文章,从师学习《易》及《庄》《老》这些经典,穷究其义,所得都是精微之理。
B.李穆善于断案,精敏果敢。任洋州通判时剖断积存的诉讼,没有遗留的案件;知开封府时,剖判精敏,奸猾之徒无所依靠。
C.李穆德行高尚,孝悌淡泊。小时路上拾遗必送还失主;与母、弟住一处,虽贫而乐;被夺情复官,他多次上表请求守满丧期。
D.李穆善于辞令,堪当重任。朝廷召李煜,派李穆前往下诏。李穆言辞得体,软中带硬,迫使李煜答应入朝,受到皇上称赞。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移陕州通判,有司调郡租输河南,穆以本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
(2)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廷美草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
答案:
10.B【解析】A 项,“江南已部分诸将”断句错误,“江南”是“有事” 的对象,前面不能断开。C 项,“煜”应作“辞以疾”的主语,而不是“谕旨” 的宾语。D 项,兼有 A 项和 C 项的错误。原句标点:“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 “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
11.C【解析】知,意为“主管”,而不是“担任”。
12.D【解析】“迫使李煜答应入朝”无根据。原文说,李煜最初并没有答应入朝,后文也没有说他是否入朝。
译文: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县人。李穆的父亲咸秩,曾任陕西大都督府司马。李穆年幼时就能写文章,有卓绝的品行。在路途拾到物品,一定要寻访到失主送还。跟随王昭素学习《易经》及《庄子》《老子》等书,尽力探究大义。王昭素对李穆说:“你所得到的都是精微的义理,常常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对人说:“李生将来能成为肩负朝廷重任的人。”
后周显德初年,李穆以进士身份担任郢州、汝州的从事,升任右拾遗。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选任为洋州通判。李穆到了洋州,处理积滞的案件,没有拖延的诉讼案件。调任陕州通判,有关官吏要调用陕州租赋到河南时,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不立刻听从命令,因此被免职。又因为选拔官吏时建及犯错误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职务。当时他的弟弟李肃担任博州从事,李穆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与兄弟共同学习,心志淡泊。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征召。第二年,授予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来,文辞崇尚华丽,到李穆开始运用典雅方正的词语,全力矫正流弊。李穆与卢多逊曾同门受业,太祖曾对卢多逊说:“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学识之外,没有他喜欢的。”卢多逊回答说:“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事不因为生死而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太祖说:“确实是这样,我要任用他。”当时将要进攻讨伐江南,已经安排分派了各位将领的兵力,但还没有发兵的理由。于是就先召令李煜入朝,任命李穆为使者。李穆到江南传达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托,并且说“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现在如果这样,倒不如死了算了。”李穆说:“入朝不入朝,你自己决定。然而朝廷军队精锐,物力雄厚丰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挡其锋芒,应该仔细考虑,切莫让自己后悔。”出使回来,详细地报告情况,皇上认为他传旨抓住了要点。江南人也认为他说的话很实在。
太平兴国初年,转任左补阙。兴国三年冬天,加授史馆修撰、判馆事,皇上亲自赐给他金印紫绶。兴国四年,跟随皇上出征太原回来后,又被授予中书舍人之职。参与修撰《太祖实录》,获赐衣带、银器、缯彩。兴国七年,因为与卢多逊亲昵,又因为替秦王赵廷美草拟朝辞笏记,被谏官所弹劾,降职授予司封员外郎。
兴国八年春,与宋白等共同执掌贡举考试,陪侍皇上在崇政殿主持进士考试,皇上怜悯他瘦弱憔悴,当天即又授予他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五月,又征召他为翰林学士。六月,任开封府知府,判断案精细敏捷,奸佞狡猾之徒无从依靠,因此豪门大族敛迹,权贵不敢以私干政,皇上更加了解他的才能。十一月,升任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一个多月之后,回家为母亲守丧,不久,即官复原职。李穆多次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守丧到三年期满,然而皇上下诏坚持要他复职,李穆更加哀痛忧伤,竭尽礼仪。兴国九年正月,早晨起床后正准备上朝,风眩病发作猝死,享年五十七岁。
李穆自降职授予员外郎到恢复中书舍人,入朝任翰林学士,再担任参知政事,直到猝死,不到一年时间。皇上听说他去世,哭着对近臣说:“李穆是国家的良臣,我正要倚重任用他,却突然去世,这不是这个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追赠他为工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