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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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凑字彦宗,京兆万年人。永淳初,解褐婺州参军事。徙资州司兵,观察使房昶才之,表于朝,迁杨州法曹。州人孟神爽罢仁寿令,豪纵,数犯法,交通贵戚,吏莫敢绳,凑按治,杖杀之,远近称伏。入为相王府属,时姚崇兼府长史,尝曰:“韦子识远文详,吾恨晚得之。”’六迁司农少卿。忤宗楚客,出为贝州刺史。睿宗立,徙太府,兼通事舍人。景云初,作金仙等观,凑谏,以为:“方农月兴功,虽赀出公主,然高直售庸,则农人舍耕取顾,趋末弃本,恐天下有受其饥者。”不听。凑执争,以“万物生育,草木昆蛟伤伐甚多,非仁圣本意”。帝诏外详议。中书令崔缇、侍中岑羲曰:“公敢是耶? ”凑曰:“食厚禄,死不敢顾,况圣世必无死乎?”朝廷为减费万计。出为陕、汝、岐三州刺史。
开元初,欲建碑靖陵,凑以古园陵不立碑,又方旱不可兴工,谏而止。迁将作大匠。诏复孝敬皇帝庙号义宗,凑谏曰:“传云:‘必也正名。’礼:祖有功,宗有德,其庙百世不毁。历代称宗者,皆方制海内,德泽可尊,列于昭穆,是谓不毁。孝敬皇帝未尝南面,且别立寝庙,无称宗之义。”遂罢。
迁右卫大将军,玄宗谓曰:“故事,诸卫大将军与尚书更为之,近时职轻,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辞!”寻徙河南尹,封彭城郡公。会洛阳主簿王钧以赇抵死,诏曰:“两台御史、河南尹纵吏侵渔,《春秋》重责帅,其出凑曹州刺史,侍御史张洽通州司马。”久之,迁太原尹,兼北都军器监,边备修举,诏赐时服劳勉之。及病,遣上医临治。卒,年六十五。
(节选自《新唐书•韦凑传》)
10.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罢仁寿令,豪纵,数犯法 数:屡次
B.交通贵戚,吏莫敢绳 绳:制裁
C.忤宗楚客,出为贝州刺史 忤:触犯
D.凑按治,杖杀之,远近称伏 伏:认罪
1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的解说,木正确的一项是
A.“解褐”指脱去平民穿着的粗布衣服,换上官员服饰,比喻开始进入仕途。
B.“故事”有多种含义,也指一种文学体裁,文中用以表示旧日的典章制度。
C.“南面”指担任大臣,因为古代坐北朝南为尊位,大臣朝见天子时立于南面。
D.《春秋》是儒家的经典,叙事简要,深寓褒贬,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韦凑富有胆识,深受长官好评。任扬州法曹时,孟神爽触犯法令,勾结权要,韦凑果断处置,依法杖杀;入为相王属吏,上司遗憾与他相见太晚。
B.韦凑学识渊博,善于以古证今。开元初年,朝廷议在靖陵建碑,他上奏说明古代园陵不立碑;议论孝敬皇帝庙号时,他又引经据典说不可称“宗”。
C.韦凑参议朝政,敢于据理力争。景云初年,朝廷议建金仙观,他认为农事季节,建观必使农民抛弃耕作;皇上不听从,他又会同其他官员一同谏诤。
D.韦凑因受株连,遭到皇上责罚。部属罗阳主簿犯事,学科网皇上认为韦凑放纵属吏侵吞牟利,理应负责,于是将韦凑降职为曹州刺史。
13.(1) 食厚禄,死不敢顾,况圣世必无死乎?,
(2)近时职轻,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辞!
答案:
10. (3分)答案D。
11. (3分)答案C。
12. (3分)答案C。
13. (10分)(1)吃着丰厚的体禄,连死 都不敢顾惜,更何况圣明时代肯定不会死人呢? (5分)
(2)近期职权较轻,所以任用你以加重这一官位,还是不要推辞吧! (5分)
参考译文:
韦凑字彦宗,京兆万年人。永淳初年,出仕任婺州参军事。调任资巡司兵,观察使房昶认为他有才,上表举荐给朝廷,升任逢巡法曹。州人孟神爽被罢免仁寿令,蛮横放纵,多次犯法,勾结贵戚,官吏不敢追究,韦凑审讯治罪,杖杀了他,远近佩服。召入任担至府属官,当时姚崇兼相王府长史,曾说:“韦子见识深远文思周详,我遗憾得到他太晚。”六次升官后任司农少卿。冒犯宗楚客,贬任贝州剌史。睿宗即位,授鸿胪少卿。徙太府,兼通事舍人。
景云初年,建造金仙等道观,韦凑规劝,认为:“正当农耕之月而兴建,虽然是公主出钱财,然而高价雇人,则农人舍弃耕作而接受雇佣,趋末弃本,恐怕天下有人会因此而受饥饿。”皇帝不听从。画涂坚持争谏,认为“万物生育之时,草木昆虫伤害太多,不符合仁君本意”。皇帝下诏在外朝详议。中书令崔缇、侍中岑羲说:“公为何竟敢这样呢?”韦凑说:“享受厚禄,死尚不惜,何况圣世必定不会定死罪呢!”朝廷为此减省费用数以万计。韦凑出任陕、汝、岐三州剌史。
开元初年,要在靖陵建碑,韦凑认为古代园陵不立碑,又正值大旱不可兴工,谏阻而停止。升任将作大匠。下诏恢复孝敬皇帝庙号为义宗,韦凑上谏说:“经传说:‘必须辨正名分。’根据礼:祖有功,宗有德,宗庙百世不毁。直有三宗,周宗武王,汉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历代称宗的,无不是统治天下,德化恩泽值得尊崇,列于宗庙的昭穆之中,因此说宗庙不毁。皇敬皇帝不曾即位,况且别立寝庙,没有称宗之义。”于是停止。
韦凑升任右卫大将军,玄宗对他说:“依照旧制,诸卫大将军与尚书交替任职,近来这一职位不被重视,因此任用卿以重视此官,你不要推辞!”不久调任河南尹,封彭城郡公。正逢洛阳主簿王钧因贿赂判处死罪,下诏说:“两台御史、河南尹放纵属吏侵夺,《春秋》之义重在责罚主帅,应贬任韦凑为曹州剌史,侍御史张洽为通州司马。”很久,升任太原尹兼北都军器监,边防严整,下诏赐予时服慰劳勉励他。患病后,派遗御医登门治疗。去世,终年六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