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左光斗传》阅读练习及答案
明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左光斗,字遗直,桐城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除中书舍人。选授御史,巡视中城。捕治吏部豪恶吏,获假印七十余,假官一百余人,辇下震悚。
杨涟劾魏忠贤,光斗与其谋,又与攀龙共发崔呈秀赃私,忠贤暨其党咸怒。及忠贤逐南星、攀龙、大中,次将及涟、光斗。光斗愤甚,草奏劾忠贤及魏广微三十二斩罪,拟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还。忠贤诇知,先二日假会推事与涟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复构文言狱,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拥马首号哭,声震原野,缇骑亦为雪涕。至则下诏狱酷讯。许显纯诬以受杨镐、熊廷弼贿,涟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为酷刑所毙,冀下法司,得少缓死为后图。诸人俱自诬服,光斗坐赃二万。忠贤乃矫旨,仍令显纯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诸人始悔失计。容城孙奇逢者,节侠士也,与定兴鹿正以光斗有德于畿辅,倡议醵金,诸生争应之。得金数千,谋代输,缓其狱,而光斗与涟已同日为狱卒所毙,时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
光斗既死,赃犹未竟。忠贤令抚按严追,系其群从十四人。长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诸人家族尽破。及忠贤定《三朝要典》,“移宫”一案以涟、光斗为罪魁,议开棺僇尸。有解之者,乃免。忠贤既诛,赠光斗右都御史,录其一子。已,再赠太子少保。福王时,追谥忠毅。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注:①左光斗(1575—1625),明朝官员,因对抗大宦官魏忠贤,入狱后被迫害致死。后平反,谥为忠毅。文中加“ ”线的都是人名。②诇(xiòng):刺探。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除中书舍人 除:拜官授职。
B.拟十一月二日上之 拟:打算。
C.复构文言狱 狱:监狱。
D.疏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