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三、文言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臣等今日中书传谕,奉圣旨宣示宋庠①自辩及求退等事。臣等蒙陛下擢任,处之谏垣②,惟采取天下公议,别白贤③不肖,敷闻于上,冀陛下倚任常得其人,以熙大政;不使贪冒非才者得计,胶固其位,害败于事,乃臣等之职分,亦陛下所责任者也。固不敢缘私诋欺,变黑为白,惑乱陛下耳目,动摇大臣爵位,以取奇誉,巧资身计,斯亦臣等所自信,陛下所明照者也。臣等昨于二月二十三日具劄子④,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⑤首尾七年殊无建明少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且复求解之际,陛下降诏,未及断章,庠乃从容,遂止其请,足见其固位无耻之甚也。今乃自辩,谓臣等议论,暗合己意;臣等亦谓庠本意暗合天下之议论也,斯不近于欺乎?陛下所深察矣。且云无过,则又不然。臣等窃以前代治世,至于祖宗之朝,罢免执政大臣,莫不以其谟明无效,取群议而行也。何则?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犯状,挂于刑书,乃为过也。唐宪宗朝,权德舆为宰相,不能有所发明,时人讥之,终以循默而罢,复守本官。宪宗聪明仁爱之主也,德舆文学德行之人也。当时罢免,只缘循默,不必指瑕,未致罪名而然也。至如祖宗朝罢免范质、宋琪、李昉、张齐贤,亦只以不称职,均劳逸为辞矣,未尝明过也。近岁方乃摭拾⑥细故,托以为名,扬于外廷,斯乃不识大体之臣,上惑圣听,有此举措,非所以责大臣之义也。宋庠岂无细故,臣等不言之者,盖为陛下惜此事体。臣等所陈,惟陛下圣度详处。
(节选自《弹宋庠疏》北宋·包拯)
[注]①宋庠(996年-1066年),北宋大臣、文学家,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宋庠状元及第,成为“连中三元”(指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皇佑元年(1049年),正式拜相。其后因罪罢相外放,谥号“元献”(一作元宪),英宗亲题其碑首为“忠规德范之碑”。②垣:官署的代称。③白贤:贤能。④劄子:同“札子”,相当于奏折。⑤衡轴:古代天文仪器的转轴,比喻中枢要职。⑥摭拾:拣拾、拾取。
书《包孝肃弹宋庠疏》后
包公拯弹宰相宋庠疏曰……读之流汗。庠素有才望,不愧科名者,秉衡七年不为久,无所建明未为罪,又求解不得命乃止,而包公直以“固位无耻”斥之,抑何过之深也!假令当时宰相才望科名不及庠,秉衡不止七年,而又擅权纳贿,贬贤逢君,无所不至,不但略无补报而已,则包公更将何以奋其笔舌乎!观其疏曰:“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不必指瑕,未致罪名而然。呜呼,乃今而知执政者,苟其罪不止于瑕末,职不比于循默,久贪大位,塞贤者路,彼固包公所不齿者,又何足以辱公之笔舌哉!
(节选自《解舂集文钞》清·冯景)
7.对下列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冀陛下倚任常得其人 冀:希望
B.具劄子论列宋庠 具:撰写
C.均劳逸为辞 辞:拒绝
D.庠素有才望 素:向来
8.下列各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乃臣等之职分 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B.扬于外廷 君幸于赵王
C.臣等不言之者 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D.则包公更将何以奋其笔舌乎 以乱易整,不武
9.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断句最合理的一项是( )
A.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
B.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
C.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
D.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安处洋洋/以为得策
10.下列句子不属于包拯直接弹劾宋庠理由的一组是( )
①臣等今日中书传谕,奉圣旨宣示宋庠自辩及求退等事。
②今乃自辩,谓臣等议论暗合已意。
③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
④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犯状,挂于刑书,乃为过也。
⑤当时罢免,只缘循默,不必指瑕,未致罪名而然也。
⑥近岁方乃摭拾细故,托以为名,扬于外廷,斯乃不识大体之臣。
A.①④⑥B.②③⑤C.①⑤⑥D.②③④
11.下面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选文既节选了北宋谏官包拯弹劾宰相宋庠的奏折,又选取了清代冯景看了《包孝肃弹宋庠疏》的感想,两段文字形成鲜明的对比,观点各不相同。
B.包拯深知以史为鉴的道理,从历史中找论据,在奏折中,他不仅列举了前代唐宪宗时的历史鉴戒,而且列举了本朝——祖宗朝皇帝罢免范质等人的事例来说明。
C.包拯在奏折中作了明确阐述,他认为一个掌握国家高层权力的人,无功即为过。
D.在官员奢侈庸碌渐成世风的北宋,单纯弹劾一个无所建明的宋庠并不公平,冯景作此文的目的在于尖锐地指出包拯的偏颇。
12.将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唐宪宗朝,权德舆为宰相,不能有所发明,时人讥之,终以循默而罢,复守本官。
(2)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
13.包拯对于宋庠的弹劾,后人的评论是多元的,有的说他是“从严要求”,也有的说他是“求全责备”,清代冯景也进行了质疑,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7.C
8.D
9.A
10.C
11.D
12.(1)唐宪宗朝时,权德舆做宰相,不能有什么创新,当时的人讥讽他,不久因为依循常规不发表意见而被罢官,又回去做他原来的官。
(2)执政大臣与国家结为一体,不能尽心竭力,建立大功德,这就是错误,罢黜他也很适宜。
13.赞成这是“从严要求”。包拯在奏折中作了明确阐述,他认为,对于掌握国家中枢权力的高层官员的评价,不能等同于基层干部一定要有触犯刑律、贪赃枉法的罪行与事证(“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违状挂于刑书”),这是因为一个掌握国家高层权力的人,无功即为过,因为其执政地位的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其施政影响也必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位高而权尊,权尊而责重。与其地位、权力相应的是义务与责任。就此而言,包拯所论,并非毫无道理。
赞成这是“求全责备”。包拯偏偏只对一个虽然无功,至少无过,何况颇有声望的官员揪住不放?这一行为是否体现了北宋台谏制度的荒唐性,又如何让人赞赏包拯的职业精神?宋庠的“殊无建明”,可能有制度的缺陷,可能有皇权的制约,可能有同僚的挤压,可能有环境的影响……把责任归结到宋庠一个人身上,是不公平的。
【分析】
7.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言实词在文中的意义和用法的能力。
C. 均劳逸为辞,意思是“(用)不分勤惰为理由”。辞:理由、借口。
故选C。
8.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言虚词在文中的意义和用法的能力。
A.副词,表判断;副词,竟然;
B.介词,在;介词,表被动;
C.代词,这件事;动词,到。
D.都是介词,用。
故选D。
9.
本题考查学生文言文断句的能力。
句子大意是:,衡量、评定宋庠,从他两次主管中枢要职,从头到尾已经七年,毫无建树,只是有小小的业绩略补功效。却只是暗中轻易获得俸禄,窃据高位白吃饭不做事,(反而)心安理得,舒缓自在,认为计谋得逞。
“首尾七年”表达完整,主谓结构,成分齐全,独立成句,前后断开,排除BD。
“略效补报”,“略效”作主语,“补”作谓语,“报”作宾语,句子完整前后断开;“而但阴拱持禄”中“而”表转折,引出下文,“而”前断开,承前省略主语“宋庠”,“持”作谓语“禄”为宾语,“但阴拱”作“持”的状语,这是独立的句子,“禄”后断开前后,句以上分析排除C。
故选A。
10.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
①是说奉旨处理宋庠的事情,还没有说到弹劾的理由;⑤是说唐宪宗时罢免权德舆的情况,不是直接弹劾宋庠的理由;⑥是批评一些人的错误做法“近年才有人挑拣他们的小错误,以此为借口,在朝廷外宣扬,这是那些不识大体的臣子,向上迷惑您,有这样的举措,不是用来要求大臣的标准”,不是弹劾宋庠的理由。排除这三句。
故选C。
11.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
D.“冯景作此文的目的在于尖锐地指出包拯的偏颇”错。结合原文“乃今而知执政者,苟其罪不止于瑕末,职不比于循默,久贪大位,塞贤者路,彼固包公所不齿者,又何足以辱公之笔舌哉!”可知,冯景写作此文的目的在于借古讽今,讽喻当朝统治者要警惕那些贪官、庸官尸位素餐,影响国家大局。
故选D。
12.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并翻译文言文句子的能力。
本题得分点有:(1)发明,创新;讥,讥讽;循默,依循常规不发表意见;守,担任。(2)同体,结为一体;“灼然”,明显的样子;树立,建立;是,这;当,判处;黜,罢黜。“是谓之过”判断句;“宜乎当黜”主谓倒装句。
13.
本题考查学生探究文本中的某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的能力。
如赞成这是“从严要求”。可结合“论列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少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餐”“臣等窃以前代治世,至于祖宗之朝,罢免执政大臣,莫不以其谟明无效,取群议而行也。何则?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非如群有司小官之类,必有犯状,挂于刑书,乃为过也”来理解包拯的观点,他认为对于掌握国家中枢权力的高层官员的评价,不能等同于基层干部一定要有触犯刑律、贪赃枉法的罪行与事证,一个掌握国家高层权力的人,无功即为过,因为其执政地位的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其施政影响也必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位高而权尊,权尊而责重。与其地位、权力相应的是义务与责任。就此而言,包拯所论,并非毫无道理。
如认为这是“求全责备”,可结合冯景的观点“庠素有才望,不愧科名者,秉衡七年不为久,无所建明未为罪,又求解不得命乃止,而包公直以‘固位无耻’斥之,抑何过之深也”“假令当时宰相才望科名不及庠,秉衡不止七年,而又擅权纳贿,贬贤逢君,无所不至,不但略无补报而已,则包公更将何以奋其笔舌乎”,冯景尖锐指出了包拯的偏颇,假如一些官员的德才政声不如宋庠、任职时间不止七年,甚至以权谋私,奉迎拍马,包拯却置之不顾,偏偏只对一个“首尾七年,殊无建明”,虽然无功,至少无过,何况颇有声望的官员揪住不放,这一行为是否体现了北宋台谏制度的荒唐性,又如何让人赞赏包拯的职业精神?宋庠的“殊无建明”,有无制度的缺陷,有无皇权的制约,有无同僚的挤压,有无环境的影响?其实是可以推测的,也是可以考察的。把责任归结到宋庠一个人身上,是不公平的。
参考译文:
臣等今天得到中书省的传话,奉圣旨宣示,宋庠为自己辩解和请求辞官等事情。我们这些人承蒙陛下的提拔任命,在谏官官署处理这件事。只有采纳听取天下共同的评议,区别清楚贤能和不贤能,展示给皇上看,希望陛下能得到值得倚重信任的人才,来使政治兴旺。不让贪财冒进不是人才的人得逞,固守(不该属于)他的官位,对国家大事造成损害,是我们的职责,也是陛下委托给我们的重任。本来也不敢依随私情诋毁欺骗,把白的说成黑的,惑乱您的耳目,动摇大臣的爵位,来换取非凡的荣誉,巧取自己的晋身之计,这也是我们所自信的,也是陛下明察的。我们在昨天二月二十三日撰写奏折,衡量、评定宋庠,从他两次主管中枢要职,从头到尾已经七年,毫无建树,只是有小小的业绩略补功效。却只是暗中轻易获得俸禄,窃据高位白吃饭不做事,(反而)心安理得,舒缓自在,认为计谋得逞。并且回复(他)请求离职的时候,陛下下旨,还没有下定论,宋庠就不慌不忙地停止了他自请离职的请求,足见他贪恋权位到了多么无耻的地步。现在他竟然为自己辩解,说我们的议论与他的心意暗中呼应,我们也说,宋庠的本意与天下的议论暗中呼应,这不近似于欺骗吗?希望陛下深入的体察。至于说没有过错,又不是这样(评判)的。我们私下里认为以前的朝代到本朝历代的历史,罢免执政大臣,没有不因为他谋略无效,(皇帝 )听取群臣评议,因而把他罢免的。为什么呢? (因为) 执政大臣和国家结成一体,不能尽心竭力,建立大功德,这就是错误,罢黜他也很适宜。不能像那些有司小官这类人一样,一定有犯罪情况在刑书上有体现,才是过错。唐宪宗朝时,权德與做宰相,不能有什么创新;当时的人讥讽他,不久因为依循常规不发表意见而被罢官,又回去做他原来的官。宪宗,是聪明仁爱的明君;权德舆,是文学有德行的臣子。当时被罢免,只是因为依循常规不发表意见,不需要指出犯了什么错,没有招致罪名就这样(被罢免)了。至于像本朝,罢免范质、宋琪、李昉、张齐贤,也只是用他们不称职,不分勤惰为理由,并没有明言他们的过错。近年才有人挑拣他们的小错误,以此为借口,在朝廷外宣扬,这是那些不识大体的臣子,向上迷惑您,有这样的举措,不是用来要求大臣的标准。宋庠难道没有小问题吗?我们不说它的原因,只是为陛下重视这些原则。我们所说的话,希望陛下考虑裁决。
书《包孝肃弹宋庠疏》后
包拯弹劾宰相宋庠的奏章说……读完不禁流汗。宋庠向来有才华名望,是不愧对科名的人,执政七年不算太久,没有建树不算是罪过,又是在请求离职没有被批准才不再坚持,但包公一直用“固位无耻”斥责他,也许责备的有些过分了吧!假使当时宰相才望科名都赶不上宋庠,执政不只七年,而又专权受贿,排斥贤能巴结君王,无所不为,不只是没有一点功效罢了,那么包公更要用什么话来批评呢?看他的奏折说:“执政大臣和国家结成一体, 不能尽心竭力,建立大功德,这就是错误,罢黜他也很适宜。”不一定要指出犯了什么错,没有招致罪名就这样(被罢免)了。唉,我想如今那些执政者,如果他们的罪行不只是有毛病,失职不只于依循常规不发表意见,长久地贪图大的权位,堵塞了贤能人的路,他们本来就是被包公所看不起的人,又怎么值得玷辱包公的口诛笔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