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董敦逸,字梦授,吉州永丰人。登进士第,调连州司理参军、知穰县。时方兴水利,提举官调民凿马渡港,云可灌田二百顷,敦逸言于朝,以为利不补害,核实如敦逸言。免役夫十六万,全旧田三千六百顷。徙知弋阳县。宝丰钢冶役卒多困于诱略,敦逸推见本末,纵还乡者数百人。元祐六年,召为监察御史,同御史黄庆基言:“苏轼昔为中书舍人,制诰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辙相为表里,以紊朝政。”宰相吕大防奏曰:“敦逸、庆基言轼所撰制词,以为谤毁先帝。臣窃观先党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益事理当然尔。比惟元祐以来,言事官用此以中伤士人,兼欲动摇朝廷,意极不善。”辙复奏曰:“臣闻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尔。元祐改更,盖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宣仁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于泣下。”大防曰:“先帝一时过举,非其本意。”于是敦逸、庆基并罢。敦逸出为湖北运判,改知临江军。绍圣初,轼、辙失位,刘拯讼敦逸无罪。复除监察御史。论常安民为二苏之党,凡论议主元祐者,斥去之。改工部员外郎,迁殿中侍御史、左司谏、侍御史,入谢曰:“臣再污言路,第恐挤逐,不能久奉弹纠之责。”哲宗曰:“卿能言,无患朕之不能听;卿言而信,无患朕之不能行也。”瑶华秘狱成,诏诣掖庭录问。敦逸察知冤状,握笔弗忍书,郝随从旁胁之,乃不敢异。狱既上,于心终不安。几两旬,竟上疏,其略云:“瑶华之废,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臣尝阅录其狱,恐得罪天下。”哲宗读之怒,蔡卞欲加重贬,章惇、曾布以为不可。明年,用他事出知兴国军,徙江州。徽宗即位,召入,为左谏议大夫。迁户部侍郎。卒,年六十九。
(选自《宋史·董敦逸》)
[注]瑶华秘狱:指宋哲宗听信刘婕妤等谗言,废除孟皇后,将其迁住瑶华宫。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当然尔
B.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当然尔
C.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当然尔
D.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当然尔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登进士第:考中进士。进士指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
B.监察御史:古代官职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C.江州:唐、宋时行政区划之一。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中“江州”亦为此地。
D.户部:隋唐至明清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水利、赋税、财政等。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董敦逸关心民生,体恤民情。知穰县时,提举官调发民工开凿马渡港,他向朝廷进言,认为弊大于利,经核实后免除了服役民工十六万人,保全旧田三千六百顷。
B.董敦逸弹劾苏轼,遭到罢免。他说苏轼在制诰中指斥先帝,并与其弟苏辙相互呼应,扰朝政宰相吕大防、苏辙和宣仁后都不同意他的观点,于是被罢官。
C.董敦迎官复原职,排斥异已。绍圣初年,在刘拯的申诉下,董教逸恢复原职任监察御史,他说常安民是二苏的党羽,凡是主张元祐时期政策的官员都贬斥去职。
D.董敦逸为人申冤,触怒皇帝。他受命审查瑶华秘狱,察知其中冤情握笔不忍手书,在随从协助下才呈上案件,后于心不安,上疏为孟后申辩,结果触怒哲宗。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 分)
(1)宝丰铜冶役卒多用于诱略,敦逸推见本来,纵还乡者数百人。(5 分)
(2)臣再污言路,第恐挤逐,不能久奉弹纠之责. (5 分)
答案:
10.B (结合上下文,整体把握句意,理清人物及事件,结合关键词“一时”“故”及句式特点等判断。标点如下:臣窃观先帝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盖事理当然尔。)
11.D (水利归工部掌管)
12.D (“在随从协助下才呈上案件”不正确。原文为“郝随从旁胁之”,即郝随在旁边胁迫他。“郝随”为人名。)
13. (1)宝丰铜矿服役的人多被诱骗掠夺所困扰,敦逸推究出事情原委,放回家乡的有几百人。(句意通顺2分,“于”“本末”“纵”各1分)
(2)我两次担任言官,只是害怕遭到排挤放逐,不能长久履行弹劾检举的职责。(句意通顺2分,“再”“第”“奉”各1分)
[参考译文]
董敦逸,字梦授,吉州永丰人。进士及第,调任连州司理参军、穰县知县。当时正兴修水利,提举官调发民工开凿马渡港,说是可以灌溉二百顷田地,敦逸向朝廷进言,认为弊大于利,经核实正如敦逸所言。免除服役民工十六万人,保全旧田三千六百顷。调任弋阳县知县。宝丰铜矿服役的人多被诱骗掠夺所困扰,敦逸推究出事情原委,放回家乡的有几百人。元祐六年,召入朝廷任监察御史,同御史黄庆基- -起进言:“苏轼以前任中书舍人时,在制诰中指责先帝的事情,他的弟弟苏镦与其相互呼应,扰乱朝政。”宰相吕大防上奏说:“敦逸、庆基批评苏轼所撰写的制诰,认为是诋毁先帝。臣私下认为先帝的圣意,本想要富国强兵,
鞭挞无道,一时间群臣附和得太过分,所以事情或许有不当之处。等到太皇太后与皇帝临政,按照百姓的愿望,根据具体事情补救改革,这是理所当然的。最近只有元祐以来,谏官们用这种说法来中伤士人,同时想扰乱朝廷,用意极其不良。”苏辙又上奏说:“臣听说先帝末年,自己也非常后悔已做的事情,只是来不及改正罢了。元祐时期加以改正,大概是继承的美好愿望而已。”宣仁太后说:“先帝追悔往事,以至于流下眼泪。”吕大防说:“先帝只是一时过分的举动,不是他的本意。”于是敦逸、庆基一同罢官。敦逸出任湖北运判,改任临江军知军。绍圣初年,苏轼、苏辙被免职,刘拯申辩说董敦逸无罪。恢复官职任监察御史。说常安民是二苏的党羽,凡是议论主张元祐时期政策的,都将其贬斥去职。改任工部员外郎,调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侍御史,入朝谢恩说:“我两次担任言官,只是害怕遭到排挤放逐,不能长久履行弹劾检举的职责。”哲宗说:“你能进言,就不要担心我不能听;你说实话,就不要担心我不能去做。”瑶华秘密案件审理完毕,诏令他去掖庭审查。敦逸观察了解其中冤情,握着笔不忍心书写,郝随从旁边威胁他,于是不敢有异议。案件呈上之后,还是于心不安。过了将近二十天,还是上疏,其中大略说:“瑶华的废除,事出有因,情有可察。臣曾经查阅这个案件,恐怕要得罪天下。”哲宗读后非常生气,蔡卞想要对他加以重贬,章惇、曾布认为不能。第二年,因为别的事出任兴国军知军,调任江州。徽宗即位,受召入朝,任左谏议大夫。升任户部侍郎。去世,享年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