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之鸠》原文及翻译
陈子龙
原文:
李氏有一鸠,甚慧,养之数年矣。日则飞翔于櫩楹帘幕间,不远去。夕宿于笼,以避狸鼠。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晋人贾于吴者,见之,愿以十金易焉。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鸠竟不食,哀嚎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鸠乃食。
(选自陈子龙《李氏之鸠》)
【注释】:①櫩(yán)楹:櫩,檐下的走廊。楹,厅堂前的柱子。②贾:经商。③十金:十两银子。
译文:
李氏有一只鸠,十分聪明,养了很多年。这只鸠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飞,从来不飞远。晚上便在笼中栖息,以躲避狸猫和老鼠的伤害。看到僮仆婢女中有私自拿东西或摘花的情况,一定会告诉它的主人。
晋国的商人在吴国经商,看见这只鸠,愿意用十两银子来换。鸠察觉了他的意图,告诉它的主人说:“我在这里待了很久了,不忍心离去。您一定要将我卖到其他地方的话,我将绝食不吃东西。”主人哄骗它说:“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给他看过了马上带你回家。”到了商人家里,主人就舍弃鸠离开了。鸠从头到尾不吃东西,哀叫着要回家。商人怜悯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赔偿,于是花费了十两银子中的二两银子,把鸠还给李氏。鸠才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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