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内储说上·重轻罪》原文及翻译
韩非子
原文:
公孙鞅①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
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也。”
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②于市。甚众,壅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大罪莫重辜磔于市,犹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于此曰“予汝天下而杀汝身。”庸人不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犹不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知必死,则有天下不为也。
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魏惠王谓卜皮曰:“子闻寡人之声闻亦何如焉?”对曰:“臣闻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则功且安至?”对曰:“王之功至于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对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予也。不忍则不诛有过,好予则不待有功而赏。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
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衾,材木尽于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戮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选自《韩非子·内储说上》)
【注释】①公孙鞅:即商鞅。 ②辜: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磔(zhé):分裂肢体的酷刑。
译文:
公孙鞅的法律是对轻罪给以重罚。重罪,是人们很难犯的,而小过失是人们容易去掉的。让人们去掉那容易犯的小过失,不触犯难犯的重罪,这是治好国家的原则。小过失不发生,大罪恶不出现,这样就人们无罪而祸乱不生了。
公孙鞅说:“运用刑罚对轻罪给以重罚,轻罪就不生,重罪也不犯,这叫做用刑罚去掉刑罚。”
楚国南部的地方,丽水里面出产金子,人们大多偷采金子。对偷采金在下了禁令:抓住偷采金子的就在闹市上施行车裂之刑并暴尸街头。受刑的人很多,尸体堵塞阻断了那道丽水,但是人们偷采金子不停止。对大罪的惩罚没有比在闹市上分尸示众更重的了,但偷采金子还不停止,是因为不一定被抓到。所以假如现在有人在这里说:“给你天下而杀掉你。”平庸的人也不干。据有天下,是很大的好处,还不干的原因,是知道一定会死。所以如果不一定会被抓到,那么即使分尸示众,偷采金子仍不会停止;知道一定会死,那么据有天下也不干。
鲁国人焚烧沼泽,天刮北风,火向南延伸,怕要烧到国都。哀公恐惧了,亲自率领众人督促救火。身边没有人了,都追赶野兽而不去救火,就召来孔仲尼询问。仲尼说:“追赶野兽的人快乐而没有得到处罚,救火的人辛苦而没有得到奖赏,这就是没人去救火的原因。”哀公说:“好。”仲尼说:“事情紧急,来不及论功行赏。救火的人都给以奖赏,那么国家财力不够用来赏给人的,请只用刑罚。”哀公说:“好。”于是仲尼就下令说:“不救火的人,按照投降逃跑的罪惩罚,追赶野兽的人,按照擅入禁地的罪惩罚。”命令下达还未传遍,而火已经扑灭了。
魏惠王对卜皮说:“你听说我的名声怎么样啊?”回答说:“我听说大王慈祥仁爱。”魏惠王很高兴地说:“既然这样,那么效果将会到什么地步?”回答说:“大王的功效会到亡国的地步。”魏惠王说:“慈祥仁爱,是做好事,做好事而灭亡,为什么呢?”卜皮回答说:“慈祥的人不狠心,仁爱的好施舍。不狠心就不惩罚有过的人,好施舍就不等有功而奖赏。有过错不被治罪,没功劳却得到奖赏,即使灭亡,不也应当吗?”
齐国喜好奢侈地举行葬礼,麻布丝绸全做了寿衣和寿被,成材的木头都做了内棺和外椁。桓公忧虑这种做法,把它告诉了管仲,说:“麻布丝绸用光了就没有用来做遮体衣服的材料,成材的木头用尽了就没有用来构筑防守工事的材料,但是人们无休止地施行厚葬,要禁止它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凡是人有作为,不是为名,就是为利。”于是就下令说:“内棺外椁超过规定的就斩断他的尸体,给那个主持丧礼的人治罪。”斩断尸体,他就没有好名声;给主持丧礼的人治罪,他就没有好处。人们怎么还会做这种事呢?
相关练习:
相关文言文
电脑版 版权所有 文言文大全 浙ICP备05019169号-2 公安备案号 :3303810233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