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张孟男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张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广平推官。稍迁汉中同知。入为顺天治中,累进尚宝丞。高拱以内阁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无私语。拱憾之,四岁不迁。及拱被逐,亲知皆引匿,孟男独留拱邸,为治装送之郊。张居正用事,擢孟男太仆少卿。孟男复不附,失居正意,不调。久之,居正败,始累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万历十七年,帝不视朝者八月,孟男疏谏,且言:“岭南人讼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讼故令曹世卿枉,(奏)章并留中①,其人系兵马司,橐饘②不继,莫必其生,亏损圣德?”帝心动,乃间一御门。其冬,改户部,进左侍郎。寻拜南京工部尚书,就改户部。时留都③储峙④耗竭,孟男受事,粟仅支二年,不再岁,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仓,发公羡二千金助之。或谓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画区畔耶?”南京御史陈所闻劾孟男贪鄙;吏部尚书孙鑨言孟男忠诚谨恪,台臣所论,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请,乃听归。久之,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有诏罢矿税。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谏,不报。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归,不许。时矿税患日剧,孟男草遗疏数千言,极陈其害,言:“臣备员地官,所征天下租税,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余也。臣以催科为职,臣得其职,而民病矣。聚财以病民,虐民以摇国,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胜哀鸣,为陛下杞人忧耳。”属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书赵参鲁等奏其清忠,赠太子太保。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九》)
①中:宫中。 ②橐饘:饭食。 ③留都:指当时的南京。 ④峙:储备。
译文:
张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进士,授职为广平推官。稍后调任汉中同知。入京担任顺天治中,升任尚宝丞。高拱以内阁大臣身份兼管吏部,他的妻子是张孟男的姑姑,除了公事之外没有关于私人的谈话。高拱对此不满意,四年没有提升他。等到高拱被驱逐,他的亲朋知己都退避隐匿,唯独张孟男留在高拱的官邸替他收拾行装,送他至郊外。张居正掌权,将张孟男升为太仆少卿。张孟男也不攀附,令张居正失望,没有调动他。此后很久,张居正衰败了,他才调任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被召入北京,以原职掌管通政司事务。
万历十七年(1589),皇帝已经八个月没有到朝房接见大臣,张孟男上奏劝谏,而且说:“岭南人为原来的都御史李材申报功绩,蔡地的人控诉原县令曹世卿枉法,奏章都被留在宫中,而将人关押在兵马司,饭食供给不足,莫非不想让他们活,使圣德遭受损害?”皇帝被说动了心,于是间或驾临一次朝房。当年冬天,他改任户部职,升任左侍郎。不久又担任了南京工部尚书,改任户部职。当时留都南京储备已经耗尽,张孟男接任时,粟仅有两年的储备,在他的努力下不到两年就有七年的储备量。水衡官修筑粮仓,他调拨公家节余的二千两百银做资助。有人说为什么替别人耕耘,张孟男回答:“公家的事情,是划分了区间的吗?”南京御史陈所闻弹劾张孟男贪赃、鄙陋;吏部尚书孙鑨龙称张孟男忠诚谨慎,御史的疏论,是由郎官所为。皇帝就挽留了他。张孟男请求离去,皇帝不准许。他再次上奏请求,皇帝才听任他回乡。很久以后,他才被召见并官复原职。
万历三十年(1602)春天,有诏令罢除矿税。不久,事情没有施行。张孟男率领同僚劝谏,没有答复。他被加封为太子少保。五次上奏请求回乡,皇帝不允许。当时矿税的祸患一天天加剧,张孟男起草了几千字的遗疏,极力陈述矿税的危害,称:“我是户部官员,所征收的天下的租税,都是百姓卖儿卖女、削骨割肉之后所得来的。我的职责就是催促科税,我尽了职,而百姓困穷。聚敛财富令百姓困穷,虐待百姓使国体动摇,有这样的大臣,怎么能任用他?我忍不住哀叹,替陛下做杞人忧天的事。”他嘱咐儿子呈交朝廷,第二天就去世了。南京尚书赵参鲁等人奏陈他的清廉、忠诚,赠封他为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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