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龙川别志》(张公安道尝为予言)原文及翻译
苏辙
原文:
张公安道尝为予言:“治道之要,罕有能知之者。老子曰:‘道非明民,将以愚之。’国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严,天下私说不行,好奇喜事之人,不敢以事摇撼朝廷。故天下之士,知为诗赋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谚曰:‘水到鱼行。:既已官之,不患其不知政也。昔之名宰相,皆以此术驭下。王文正公为相,南省试《当仁不让于师赋》,时贾边、李迪皆有名于场屋,及奏名,而边、迪不与。试官取其文观之,迪以落韵,边以师为众,与注疏异。特奏令就御试。王文正议:落韵失于不详审耳,若舍注疏而立异论,不可辄许。恐从今士子放荡,无所准的。遂取迪而黜边。当时朝论大率如此。仁宗初年,王沂公、吕许公犹持此论。自设六科以来,士之翘俊者,皆争论国政之长短。二公既罢,则轻锐之士稍稍得进,渐为奇论以撼朝廷,朝廷往往为之动摇。庙堂之浅深,既可得而知,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许公虽复作相,然不能守其旧格,意虽不喜,而亦从风靡矣。其始也,范讽、孔道辅、范仲淹三人,以才能为之称首。其后许公免相,晏元献为政,富郑公自西都留守入参知政事,深疾许公,乞多置谏官,以广主听。上方向之,而要公深为之助,乃用欧阳修、余靖等并为谏官。谏官之势,自此日横。上以谦虚为贤,下以做诞为高,于是私说逐胜,而朝廷轻矣。”然予以张公之论,得其一不得其二,徒见今世朝廷轻甚,故思最日之重,然不知其敝也。大臣恣为非横,而下无由能动,其害亦不细也。使丁置公之时台速言事必听已如仁宗中年其败已久矣!至于许公,非诸公并攻其短,其害亦必有甚者。盖朝廷之轻重则不在此。诚使正人在上,与物无私,而举动适当,下无以议之,而朝廷重矣,安在使下不得议哉?下情不上通,此亦人主之深患也。可则从之,否则违之,岂害于重哉!事偏则害生,故曰张公得其一不得其二,由此言之也。
(节选自苏辙《龙川别志》)
译文:
张安道曾经对我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很少有人能知道。老子说:‘治国之道, 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本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贵威严,天下私人的学说并不盛行,喜好奇闻异事的人还不敢用异事来震动朝廷。所以天下士人只知道写诗作赋来获取功名,不知道其他的事情了。谚语说:‘有了水,鱼就可以游动。’朝廷既然已经任命他们官职,就不担心他们不会做官。先前的知名宰相,全都用这种方法统治下属官吏。王文正公做宰相时,南省考试题目是《当仁不让于师赋》,当时贾边、李迪都在科举考试中广有声名,等到呈奏名册,贾边、李迪都不在其中。考官拿他们的文章来看,李迪的文章不押韵,贾边把‘师’解释为‘众’,和注疏不同, 考官特别上奏允许他们参加殿试。王文正驳议:不押韵的失误在于没有仔细审查,如果抛弃注疏而另立不同观点,不可以立即(轻易)允许。否则恐怕从今以后士人立论不受约束,没有明确的标准。于是选择了李迪而黜落了贾边。当时朝廷上的议论大都是这样。仁宗初年,王沂公(王曾)、吕许公(吕夷简)还赞同这种观点。自从设立六科取士以来,才智出众的士人都争相议论国家政事的优点和缺点。二公被罢相后,年轻锐意进取的士人渐渐获得升迁,他们一步步地发表奇异的观点来震动朝廷,朝廷往往也被这些观点动摇。朝廷的浅深既然可以知道了,于是那些喜欢扬名多事的人越来越多。吕许公虽然又担任了宰相,然而已经不能守住他原来的标准,心里虽然不高兴,却也只好随波逐流。开始的时候,范讽、孔道辅、范仲淹三人,因为才能被称为第一。后来吕许公被罢免宰相,晏元献(晏殊)治理国家,富郑公(富弼)从西都留守进入京城担任参知政事, 非常嫉恨吕许公,请求皇帝多设立谏官,用来扩充皇上的言路。皇上正有意偏向他,同时晏公也大力帮助他,于是任用欧阳修、余靖、蔡襄、孙沔等一起担任谏官。谏官的势力,从此一天天壮大。皇上把谦虚的人当成贤人,臣下把傲诞的人作为高人,于是私人的学说越来越多,而朝廷的尊严就变轻了。”可是我认为张公的观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只是看到当今朝廷尊严变得很轻,所以想到从前朝廷尊严被看得很重,但是他不知道其中的弊端。大臣放纵地做非礼和横暴的事,而下面的人却无能为力,这样的害处也不小。假使丁晋公(丁谓)当政时,台谏进言的事情一定听从,已经像仁宗中期那样,那他早就失败很久了!至于许公做宰相,如果不是诸公一起攻讦他的短处,那他为祸一定更加严重。大概朝廷尊严的轻重并不在张公说的这个方面。假使正人君子在位,待人接物没有私心,并且一举一动适当,下面的人就没有理由非议他,因而朝廷就显得贵重了,哪里是在于让下面的人不能议论呢?下面的情况不能上达朝廷,这也是君主非常担心的。进言得当就听取,不得当就不听从,难道这样就妨害了朝廷尊严吗!事情偏颇就会有弊端产生,因此说张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此才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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