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周弘祖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周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除吉安推官。征授御史,出督屯田、马政。隆庆改元,司礼中贵及藩邸近侍荫锦衣指挥以下至二十余人。弘祖驰疏请止赉金币,或停世袭,且言:“高皇帝定制,宦侍止给奔走扫除,不关政事。孝宗召对大臣,宦侍必退去百余武,非惟不使之预,亦且不使之闻。愿陛下勿与谋议,假以嚬笑,则彼无乱政之阶,而圣德媲太祖、孝宗矣。臣又闻先帝初载,欲荫太监张钦义子锦衣,兵部尚书彭泽执奏再四。今赵炳然居泽位,不能效泽忠,无所逃罪。”报闻。已,请汰内府监局、锦衣卫、光禄寺、文思院冗员,复嘉靖初年之旧,又请仿行古社仓制。诏皆从之。
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裂成渠,旗竿数火,天鼓再鸣,陨星旋风,天雨黑豆,此皆阴盛之徵也。陛下嗣位二年,未尝接见大臣,咨访治道。边患孔棘,备御无方。事涉内庭,辄见挠沮,如阅马、核库,诏出复停。皇庄则亲收子粒,太和则榷取香钱,织造之使累遣,纠劾之疏留中。内臣爵赏谢辞,温旨远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绝无者。”疏入,不报。其冬诏市珍宝,魏时亮等争,不听。弘祖复切谏。寻迁福建提学副使。大学士高拱掌吏部,考察言官,恶弘祖及岑用宾等,谪弘祖安顺判官,用宾宜川县丞。
译文:
周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授职为吉安推官。征召为御史,离开京都督察屯田、马政。改换隆庆年号(1567),司礼中贵和藩邸近侍荫庇锦衣指挥以下二十多人。周弘祖在外地急速上疏请求停止赏赐金币,或者停止世袭,并且劝谏“:高祖皇帝的定制,宦官只能负责跑腿与卫生清扫之类,不能参与政治事务。孝宗召见大臣,宦官侍从必须退离百余步,不仅不让他们干预,也不让他们听见。希望陛下不要同他们商议政事,不示宠爱,则他们没有扰乱朝政的凭借,皇帝的贤德可与太祖、孝宗媲美。我还听说先帝初年,想荫庇太监张钦的义子为锦衣,兵部尚书彭泽再三执意上奏。现在赵炳然处在彭泽的职位,不能效法彭泽的忠诚,有不可逃避的罪责。”皇帝答复知道了。不久,又奏请淘汰内府盐局、锦衣卫、光禄寺、文思院的冗员,恢复嘉靖初年的旧制,还请求仿效古时的社仓制。皇帝诏令全部依从了。
第二年春天,他进谏:“近来四方发地震,土地开裂成渠,旗竿屡次着火,天鼓一再鸣响,星陨风旋,天降黑豆雨,这都是阴气旺盛的征兆。陛下即位两年,没有接见大臣,咨询过问治国之道。边防忧患严重,守备无方。事情牵涉内廷,动辄被阻扰,例如阅马、核库,诏令刚发出又停止。皇庄却亲自征收粮食,太和山则征收香火钱,不断派遣织造使,纠察弹劾的奏疏留在宫中不下发处理。内臣谢辞爵位封赏,圣上言词的美意远远超出了六卿之上,此更是先朝所绝对没有的事。”奏疏呈入宫中,没有回音。当年冬天皇帝诏令购买珍宝,魏时亮等人劝阻,皇帝不听。周弘祖又恳切劝谏。不久,他被调任福建提学副使。大学士高拱执掌吏部,考察言官,厌恶周弘祖和岑用宾等人,将周弘祖贬斥为安顺判官,岑用宾为宜川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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