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沈思孝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沈思孝,字纯父,嘉兴人。举隆庆二年进士。又三年,谒选。高拱署吏部,欲留为属曹,思孝辞焉,乃授番禺知县。殷正茂总制两广,欲听民与番人互市,且开海口诸山征其税,思孝持不可。
万历初,举卓异,又为刑部主事。 张居正父丧夺情,与艾穆合疏谏。廷杖,戍神电卫。 居正死召复官进光禄少卿政府恶李植江东之及思孝辈思孝迁太常少卿御史龚仲庆希指诋之思孝遂求去不许。寻迁顺天府尹,坐宽纵冒籍举人,贬三秩视事。 思孝御三品服自若,被劾,调南京太仆卿,仍贬三秩。 未几,谢病归。
吏部尚书陆光祖起为南京光禄卿。 寻进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宁夏哱拜叛,诏思孝移驻下马关,为总督魏学曾声援。 思孝以兵少,请募浙江及宣、大骑卒各五千,发内帑供军,并乞宥故都御史李材罪,令立功。 诏思孝近地召募,而罢材勿遣。 思孝与学曾议军事不合,给事中侯庆远劾思孝舍门户而守堂奥,设逻卒以卫妻孥,不任封疆事。 改抚河南,辞不赴。
顷之,召为大理卿。 中官郝金诈传懿旨下狱,刑部薄其罪,思孝驳诛之。 帝悦,进工部左侍郎。 陕西织羊绒为民患,以思孝奏,减十之四。 进右都御史,协理戎政。 初,廷推李祯为首,思孝次之,帝特用思孝。 或疑有奥援,给事中杨东明、邹廷彦相继疏劾。 帝以廷彦受东明指,谪东明,夺廷彦俸。
乾清宫灾,思孝请行皇长子冠礼以回天心。 又以日本封事大坏,请亟修战守备,并论赵志皋、石星误国。 其秋,丕扬去位,思孝亦引疾,诏驰传归。久之,丕扬复起为吏部,御史史记事复诋思孝与顾天埈合谋欲构陷丕扬。 顾宪成、高攀龙力辨其诬,而思孝卒矣。 天启中,赠太子少保。
(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十七》)
译文:
沈思孝,字纯父,嘉兴人。 考取隆庆二年进士。 过了三年,去吏部等候选派。 高拱任职吏部,想留用他为部下,思孝推辞了这件事,于是授官番禺知县。 殷正茂总制两广,想听任民众同番人进行贸易,并且开放海口各山征收赋税,思孝坚持不同意。
万历初年,因才能突出被举荐,又任刑部主事。 张居正遭逢父丧夺情留任,思孝与艾穆一起上书进谏。 在朝廷上遭到杖责,被贬戍守神电卫。 张居正死后,召回恢复官职,晋升为光禄少卿。 宰相大臣憎恨李植、江东之和思孝等人。 思孝升太常少卿,御史龚仲庆迎合别人旨意对他进行谴责,思孝于是请求辞职而去,没有得到同意。 不久(沈思孝)升任顺天府尹,因宽容假冒籍贯的举人而犯罪,被降三级治事。 思孝同原先一样穿着三品官服,遭到弹劾,调任南京太仆卿,依然降三级。 没多久,称病辞职回乡。
吏部尚书陆光祖起用他为南京光禄卿。 不久晋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宁夏哱拜叛乱,诏令思孝移驻下马关,为总督魏学曾进行声援,思孝因士兵缺少,请求招募浙江和宣、大骑兵各五千,发放国库金帛供给军队,并且乞求宽恕原都御史李材的罪状,让他立功。 诏令思孝在附近地区招募,但罢斥李材不予选派。 思孝和学曾商议军中事务意见不合,给事中侯庆远弹劾思孝舍弃门户而守卫内室,设置巡逻的士兵用来保护妻子儿女,不能胜任边疆的事务。 改任河南巡抚,辞官不去上任。
不久,召入为大理卿。 宦官郝金因假传皇后的懿旨被关进监狱,刑部想减轻他的罪状,思孝进行辩驳使得他被处死。 皇上高兴,晋升他为工部左侍郎。 陕西织造羊绒成为民众的灾难,因思孝进言,织造减去了十分之四。 晋升为右都御史,协助处理军政。 当初朝廷推举,李祯排在首位,思孝排在次位,皇上特地任用思孝。 有人怀疑他有得力的援助,给事中杨东明、邹廷彦先后上书弹劾。 皇上认为邹廷彦受杨东明指使,贬谪东明,扣罚廷彦的俸禄。
乾清宫发生火灾,思孝请求举行皇长子成年加冠礼仪来回转天意。 又因日本封授进贡的事受严重破坏,请求赶紧整修战事加以守备,一并批评赵志皋、石星误国。 这年秋天,孙丕扬免职,沈思孝也称病辞官,诏令乘坐驿站车马回乡。 过了很久,孙丕扬重新起任吏部,御史史记事又谴责思孝与顾天埈合谋想陷害孙丕扬。 顾宪成、高攀龙竭力申辩,指出他诬告,但思孝已经去世,天启年间,赠官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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