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孝寿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李孝寿,字景山,李及之子。为开封府户曹参军。元符中,吕嘉问知府事,受章悼、蔡卞指,锻炼上书人,命孝寿摄司录事,成其狱。徽宗即位,嘉问先已得罪,孝寿亦削秩。蔡京为政,以为府推官,迁为开封尹。前此闾里亡赖子自断截臂腕托废疾凌良民无所惮畏孝寿悉搜出之部付旁郡一切治理。京起苏州章綖狱,还孝寿开封,使往即讯。至苏州,穷治铸钱,逮系逾千数,方冬惨掠囚,堕指脱足不可计,死则投于垣外。日夜锻炼,疑未就,京犹嫌其缓,召使还。其后,蜒兄弟竞用此黥窜。又知虢、兖二州。坐日与巡检戏射致人死,除名。居无何,起知苏州。政和初,复为开封尹。
奉宸库吏吕寿盗金,系狱而逃。孝寿尽执守兵,论为故纵,非任事之吏与不上直者,亦以不即追掩绳之。凡配隶四十人,阴赂杖者使加重,六七人才出关而死。帝闻之,命悉还余人。于是谏议大夫毛注论其残忍苛虐,乞加谴,不听。孝寿犹以狱空上表贺。孝寿虽亡状,亦时有可观。有举子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劝解,久乃释。戏取牒效孝寿花书判云:“不勘案,决杖二十。”仆明日持诣府,告其主仿尹书判私用刑。孝寿即追至,备言本末,孝寿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数与仆杖,而谢举子。时都下数千人,无一仆敢鉴者,时以此称之。明年,以疾,罢为龙图阁学士、提举醴泉观。卒,赠正奉大夫。
(节选自《宋史·李孝寿传》)
译文:
李孝寿,字景山,李及的儿子。一开始是开封府户曹参军。元符年间,吕嘉问掌管开封府,受章悼、蔡卞的指使,锻炼上书人,命孝寿代理摄司录事之职,定下了上书人的罪状。徽宗即位后,嘉问在之前就获罪了,孝寿也因此而被罢官。等到蔡京主持朝政时,先是任命他为官府推官,后又升迁为开封尹。之前这个地方有个乡间无赖,自己把自己的手臂和手腕打断截断,却以身残之名欺负凌辱良民,非常嚣张,无所畏惧。孝寿把他的罪状全部找出,并上报,有关部门就把这个案子交付其它州郡全权处理。蔡金发起苏州章誕的案件,正好孝寿返还开封府,于是命令他即刻前往审讯。孝寿到苏州后,用尽各种办法惩罚那些反对铸钱的人,逮捕的人有数千之多,正值冬天那些遭受严刑拷打的囚犯,有的被削去手指,有的被砍掉腿脚,有些在审讯的时候死了就被扔在围墙的外面。日夜严刑拷打,但疑惑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蔡金仍然嫌弃他的速度太慢,把他召回。在这以后,章誕兄弟二人终究因为种种原因被处以黥窜之刑。李孝寿之后又做过虢、兖二州的知州,又因为每日与巡检玩射箭的游戏而致无辜之人死亡,被除去公职。过了一段时间,又再次启用为苏州知州。政和初年,再一次改任开封尹。
奉宸库吏吕寿偷盗库金,被关在监狱里却越狱逃走。孝寿把所有看守的士兵全部抓起来,说他们是故意放的,那些没有参与这件事的官吏和在前值班的有关人等,也以没有即刻追捕或事后掩饰的名义被绳之以法。凡所属官吏四十人,私下贿赂行刑的人加大力度,六七人才刚出牢狱门口就死了。皇帝听说了这件事,于是命令把其余的人全放了。于是谏议大夫毛注上书说他太过残忍苛虐,请求皇帝责罚,皇帝不听。孝寿还以牢狱空无一人而上表庆贺。孝寿虽是一个无理狂妄之人,也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有个举子受到仆人欺凌,心里很愤怒,准备好讼状想到开封府控诉,后经同行的另一个书生劝阻才作罢。后来一时兴起,拿出诉讼状,模仿李孝寿的笔法写上判决:“不必审查,罚打二十大板。”但是并没有真打。第二天,那个仆人拿着这张讼状到府衙,控告主人模仿府尹大人的判决,私自用刑。李孝寿把那个举子叫来问话,了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以后,勃然大怒,说:“这样的判决正合我的想法。“当场就责罚了那仆人二十大板。并命令他向主人道歉。此举使得当时都城里数千个仆人,没有一个敢再放肆。当时因为这件事情他备受称赞。第二年,因为疾病的原因,被罢免为龙图阁学士、提举醴泉观。死后,赠正奉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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