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崔安潜为西川节度使》原文及翻译
洪迈《容斋随笔》
原文:
唐崔安潜为西川节度使,到官不诘盗。曰:“盗非所由通容,则不能为。”乃出库钱置三市,置榜其上,曰:“告捕一盗,赏钱五百缗。侣者告捕,释其罪,赏同平人。”未几,有捕盗而至者。盗不服,曰:“汝与我同为盗十七年,赃皆平分,汝安能捕我?”安潜曰:“汝既知吾有榜,何不捕彼以来?则彼应死,汝受赏矣。汝既为所先,死复何辞?”立命给捕者钱,使盗视之,然后杀盗于市。于是诸盗与其侣互相疑,无地容足,夜不及旦,散逃出境,境内遂无一人为盗。
予每读此事,以为策之上者。及得李公择治齐州事,则又不然。齐素多盗,公择痛治之,殊不止。他日得黠盗,察其可用,刺为兵,使直事铃下。间问以盗发辄得而不衰止之故。曰:“此由富家为之囊。使盗自相推为甲乙官吏巡捕及门擒一人以首则免矣。”公择曰:“吾得之矣。”乃令凡得藏盗之家,皆发屋破柱,盗贼遂清。
予乃知治世间事,不可泥纸上陈迹。如安潜之法可谓善矣,而齐盗反恃此以为沈命之计,则变而通之,可不存乎其人哉!
(选自洪迈《容斋随笔》,有删改)
译文:
唐朝崔安潜担任西川节度使,到任后不去整治盗贼。他说:“盗贼没有所经之处人们的通同容留,就无法为非作歹。”他于是从公家仓库里拿出钱放到三个市场上,并且在它的上面张榜告示:“告发和捕捉到一名盗贼,赏钱五百缗。如果同伙告捕,则免除他的罪,赏钱和普通人一样多。”不久,有人抓捕盗贼送来。盗贼不服气,(对捉他的人)说:“你和我一同当盗贼十七年,赃物都平分,你怎么能抓我呢?”崔安潜说:“你既然知道我有告示,为什么不抓他前来?那么(这样)他应当被处死,而你受到奖赏了。现在你既然已经被人家先告发了,又有什么可说的呢?”崔安潜立即下令付给捕盗的人赏钱,让被捕的盗贼亲眼看见,然后在街市上处死盗贼。于是,盗贼们与他们的团伙相互猜疑,无处容身,竟然在一夜之间,等不及到早上,纷纷逃散出境,从此境内再无一人为盗。
我每次读到这事,总认为崔安潜的做法的确是治理盗贼的上策。等到知道了李公择治理齐州的事迹,才知道不是这样。齐地一向多盗贼,李公择严加治理盗贼,但是屡禁不止。有一天抓到一名奸猾盗贼,李公择发现他可以利用,将他脸上刺字编为士卒,让他在自己帐下听差。李公择乘便拿盗贼大量被捕却屡禁不止的原因询问他。(那个盗贼)回答说:“这是由于富豪人家为他们窝藏。他们让盗贼团伙自己排序,官员搜捕到家中,就抓一人来告发,其余盗贼就可逃脱了。”李公择说:“我有办法了。”于是,他下令凡是窝藏盗贼的人家,都拆除房子,盗贼就绝迹了。
我于是认识到治理世上的事情,不能拘泥于书本上的记载。像崔安潜的办法可以说是高明的了,但齐地的盗贼反而借此作为保命的计策,可见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通,关键还是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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