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嫠清捐产》原文及翻译
二十四义
【原文】
秦巴郡寡妇清。其先得丹穴。擅利数世。清寡居。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始皇筑长城。巴蜀一郡。当役万人。清上书。尽出家财百余万。筑边城数百里。不费官钱。而民不离乡里。又得工资。争效其力。不数月。而城已完固。始皇嘉之。筑怀清台以旌其义。
【译文】
秦朝时候。巴的地方。有一个寡居的妇人。名字叫做清的。他的祖先得到了一座出产丹砂的山头。专利了好几代。就积蓄了许多家财。清虽然守了寡。可是很能够守着这个世业。用了金钱保护自己。没有人敢来侵犯他的。秦始皇造万里长城。巴蜀一郡的地方。应当去做工的就要一万人。那时候、清就上了一封书到秦始皇那儿。情愿把他的家财一百多万。尽数拿出来。去建筑几百里的边城。因此不费用官家里的金钱。百姓们不必离开家乡。又可以得到工钱。个个抢上前去替他效力。不到几个月。那边城已经造得完固了。秦始皇很嘉奖他。就造了一座怀清台。来表扬他的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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