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陈祐传》原文及翻译(二)
元史
原文:
①陈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祐少好学,家贫,母张氏尝剪发易书使读之,长遂博通经史。时诸王得自辟官属,穆王府署祐为其府尚书。王既分土于陕、洛,表祐为河南府总管。下车之日,首礼金季(末)名士李国维、薛玄,咨访治道,奏免征西军数百家诸税,又上便民二十余事,朝廷皆从之。
②世祖即位,分陕、洛为河南西路。中统元年,除祐为总管。时州县官以未给俸,多贪暴,祐独以清慎见称,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至元二年,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祐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省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祐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
③三年,朝廷授卫辉路总管。卫当四方之冲,号为难治,祐申明法令,创立孔子庙,修比干墓,且请于朝著于祀典。及去官,民为立碑颂德。尝上书世祖,言树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子国本,建立宜早;二曰中书政本,责成宜专;三曰人材治本,选举宜审。事虽未能尽行,时论称之。
4朝廷大举伐宋,遣祐签军,山东民多逃匿,闻祐来,皆曰:“陈按察来,必无私。”遂皆出,应期而办。十三年,授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吏多震慑失措,祐因谓曰:“何必若是!前为盗跖,今为颜子,吾以颜子待之;前为颜子,今为盗跖,吾以盗跖待之。”由是吏知修饬,不敢弄法。许蔡间有巨盗,聚众劫掠,祐捕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随制置夏贵过汴,祐斥下马,挝杀之于市,民间帖然。十四年,迁浙东道宣慰使。时江南初附,军士俘虏温、台民男女数千口,祐悉夺还之。未几行省榷民商酒税祐请曰兵火之余伤残之民宜从宽恤不报遣祐检覆台州民田。及还至新昌,值玉山乡盗,仓猝不及为备,遂遇害,年五十六。追封河南郡公,谥忠定。父老请留葬会稽,不得,乃立祠祀之。
(节选自《元史•列传第五十五》,有删改)
译文:
陈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陈祐自幼好学,家境贫困,他的母亲张氏曾剪掉头发换取书籍让他读书,(他)长大后就博通经学史学。当时诸王可自己征召主官的僚属,穆王府暂任陈祐为王府的尚书。穆王被分封在陕、洛,上表推荐陈祐为河南府总管。(陈祐)上任那天,首先去拜访金末名士李国维、薛玄,虚心向(他们)求教治理政事的方法。(他)又奏请免去几百家征西军的各种赋税,又上奏提出二十多件有利于人民的事,朝廷都听取了他的建议。
世祖即位,将陕、洛地区划为河南西路。中统元年,任命陈祐为河南西路总管。当时州县官吏因为没有供给俸禄,大多贪婪暴虐,而只有陈祐因为清廉谨慎而被称道,在此为官八年,像刚到的时候一样。至元二年,(陈祐)改任南京路治中。适逢河南东部发生蝗灾,徐州、邳州尤为严重,(官府)责令百姓捕捉(蝗虫),到了很紧急的状况。陈祐率领几万百姓到灾区,对身边的人说:“捕捉蝗虫是怕它们损害庄稼,如今蝗虫虽多,但谷物已经成熟,不如让百姓早点收割庄稼,或许可以省力而有收成。”有人认为事情涉嫌独断专行,不可行。陈祐说:“为救民而获罪,我也甘心。”立即告诉百姓让他们回去(收割),两州的百姓都依赖他。
至元三年,朝廷授任(陈祐)为卫辉路总管。卫辉位于四方交通必经之地,一向难以统制。陈祐(到任后)申明法令,建立孔子庙,修比干墓,并向朝廷请示写进祭祀制度中。等到他离任时,这里的百姓为他立碑歌颂功德。他曾向世祖上书,提出创立太平盛世的“三个根本”:一是太子是国家的根本,应早立太子;二是中书省是行政的根本,应责成中书省专心于政务;三是人才是治国的根本,选拔人才应慎重。这些事情虽然未能完全施行,但当时人们都称赞他。
朝廷大规模攻打宋朝,派陈祐征调军队,山东百姓多逃避,听说陈祐来了,都说:“陈按察来了,一定没有私心。”于是(百姓)都出来应征,陈祐的任务按期完成。至元十三年,(朝廷)授予(陈祐)为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官吏多惊慌失措。陈祐于是对他们说:“何必如此惊慌!你们以前为盗跖,而今为颜渊,我就把你们当颜渊对待;若以前为颜渊,而今为盗跖,我就会把你们当盗跖对待。”于是这些官吏安分守己,不敢违法。许、蔡一带的大盗聚众抢劫,陈祐追捕得很紧,这个人逃入宋朝境内。宋朝灭亡后,这个人随制置夏贵路过汴梁时,陈祐喝令他下马,将他击杀在市集,百姓顺服。至元十四年,(陈祐)被调任为浙东道宣慰使。当时江南刚刚归附,元军俘虏温州、台州行省征收百姓和商人的酒税,陈祐提出:“战争之后,对于遭受兵刀之苦的百姓,应宽容体恤。”但这意见朝廷没有答复。朝廷派(陈祐)去查核台州的民田。等到(陈祐)回来行至新昌,遇到玉山当地的强盗,他仓促间来不及防备,于是被杀害,享年五十六岁。(陈祐)被追封河南郡公,谥号忠定。江浙父老请求在会稽埋葬他,未获批准,便设立祠堂纪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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