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冯跋传》原文及翻译
晋书
原文:
冯跋,字文起,幼而懿重少言,宽仁有大度。三弟皆任侠,不修行业,惟跋恭慎,勤于家产,父母器之。慕容熙即伪位,跋犯熙禁,惧祸,乃与诸弟逃于山泽。时赋役繁数,人不堪命,跋兄弟谋曰:“熙今昏虐,兼忌吾兄弟,既还首无路,不可坐受诛灭。当及时而起,立公侯之业!”遂潜入龙城,杀熙,立高云为主。云署跋为使持节、录尚书事。义熙五年,云为幸臣所杀。众推跋为主,乃僭称天王于昌黎,而不徙旧号,即国曰燕,赦其境内。初,慕容熙之败也,工人李训窃宝而逃,赀至巨万,行货于马弗勤,以训为方略令。既而失志之士书之于阙下碑,冯素弗言之于跋,请免弗勤官,仍推罪之。跋曰:“弗勤宜肆诸市朝,以正刑宪。但大业草创,彝伦未叙,弗勤拔自寒微,未有君子之志,其特原之。李训小人,污辱朝士,可东市考竟。”于是上下肃然,请赇路绝。遣使巡行郡国,孤老久疾不能自存者,振谷帛有差。昌黎郝越、营丘张买成、何纂以贤良皆擢叙之。跋励意农桑,勤心政事,乃下书省徭薄赋,力田者褒赏。每遣守宰,必亲见东堂,问为政事之要,令极言无隐,以观其志,于是朝野竞劝焉。跋下书曰:“圣人制礼,送终有度。重其衣衾,厚其棺椁,将何用乎?人之亡也,精魂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朝终夕坏,无寒暖之期,衣以锦绣,服以罗纨,宁有知哉?厚于送终,贵而改葬,皆无益亡者,有损于生。是以祖考因旧立庙,皆不改营陵寝。申下境内,自今皆令奉之。又下书曰:“武以平乱,文以经务,宁国济俗,实所凭焉。自顷丧难,礼崩乐坏,闾阎绝讽诵之音,后行无庠序之教,子衿之叹复兴于今,岂所以穆章风化,崇阐斯文?可营建太学。”跋至元嘉七年死。
[注]慕容熙,鲜卑族,后燕末代皇帝。
(节选自《晋书卷一百二十五•载记第二十五》,有改动)
译文:
冯跋,字文起,年幼时就持重寡言,宽仁大度。他的三个弟弟都见义勇为、行侠仗义,不修治品行功业,只有冯跋恭敬谨慎,致力于家业,父母都很器重他。慕容熙继承帝位,冯跋违犯了他的禁令,害怕灾祸临头,就和他的弟弟们逃到荒山大泽。当时赋税徭役繁多,百姓都无法承受。冯跋兄弟商量说:“如今慕容熙昏庸暴虐,又忌恨我们兄弟,既然没有退路,不能坐等被杀。应该把握时机起事,建立公侯大业。”于是秘密进入龙城,杀死了慕容熙,拥立高云为帝。高云任命冯跋为使持节、录尚书事。义熙五年(409年),高云被近臣杀死。大家推举冯跋为主,于是在昌黎妄称天王,仍以“燕”为国号,大赦境内。当初,在慕容熙失败时,有个工匠李训偷了财宝逃跑,价值数目巨大,他向马弗勤行贿,马弗勤任命李训为方略令。不久,有失志的人把这件事写在了宫阙下的碑石上,冯素弗把此事告诉了冯跋,请冯跋免除马弗勤的官职,并追究他的罪责。冯跋说:“马弗勤理应被陈尸于集市,以正刑法。但大业刚开始创立,治国常道尚没有颁行,马弗勤是从贫贱人家中选拔出来的,没有君子之志,还是特地原谅他吧。李训小人,行贿朝廷官吏,可以在东市处死。”于是上下整肃,贿赂绝迹。冯跋分派使者到各地巡视,凡有不能养活自己的孤寡老人或长久生病的,都救济数量不等的粮食和布帛。昌黎郝越、营丘张买成、何纂因为德才兼备,都得到选拔授官。冯跋重视农桑,对国家政务勤勤恳恳,下诏减省徭役赋税,对努力耕田的人进行奖赏。每次派遣官员出任地方长官之前,冯跋一定会在东堂亲自召见,问讯他们施政的要领,让他们畅所欲言,以了解他们的志向和能力,于是朝廷官员备受鼓舞,更加奋勉。冯跋下诏说:“圣人制定礼法,为长辈操办丧事有规定。重视衣衾,讲究棺椁,又有什么用呢?人一死去,灵魂归天,肉体归地,人在早上死去,晚上肉体就坏了,再没有冷暖的感觉,给他穿锦绣罗纨的衣服,难道他能知道吗?花费厚重的财物来送终,花大量资产来改葬,对死者没有好处,对生者有损失。因此,为祖父、父亲立庙都应在原来的地方,不改建陵寝。在境内下达命令,从此时开始执行。”冯跋又下诏:“武备是用来平息战乱的,文事是用来治理政务的,安定国家,匡救时俗,实是凭借这两样。近来死丧祸难,礼崩乐坏,民间没有诵读之声,年轻人没有受到学校的教育,子衿之叹如今又出现了,这难道是用来整肃和彰明风化,崇尚斯文的做法吗?可以营建太学。”冯跋于元嘉七年(430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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