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庆断案》原文及翻译
郑克
原文:
后周柳庆,初士后魏,为雍州别驾。广陵王元欣,魏之懿亲。其甥孟氏,屡为凶横。或有告其盗牛。庆捕推得实,趣令就禁。孟氏殊无惧容,乃谓庆曰:“今若加以桎梏,后复何以脱之?”欣亦遣使辩其无罪。孟氏由此益骄。庆乃大集僚吏,盛言孟氏依倚权戚侵虐之状。言毕,便令笞杀之。此后贵戚敛手。又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是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问而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常置何处?”对曰:“常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对曰:“无。”曰:“与同饮乎?”曰:“向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主人特以痛自诬,非盗也。彼沙门乃真盗耳。”即遣吏逮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之金。
译文:
北周的柳庆,起初在后魏做官,任雍州别驾。广陵王元欣,是魏皇室的亲族。他的外甥孟氏,屡次横行不法。有人告发孟氏盗牛。柳庆将其逮捕审讯,确认情况属实,立即下令把他监禁起来。姓孟的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神色,他竟然对柳庆说:“今天你如果给我带上了镣铐,以后你又该用什么(方法)放掉我呢?”元欣也派人辩解孟氏无罪。孟氏因此更加骄横。柳庆就隆重召集僚属吏员,公开宣布孟氏倚仗权贵虐害百姓的罪状。说完,就命令用笞刑将孟氏打死。从此以后,皇亲贵族收敛气焰。又有个商人,携带二十斤金钱到京城做买卖。借人房屋居住。每次要外出,常常自己拿着房间的钥匙。没有多久,房间紧闭如常而金钱却全部丢失了。商人以为是房主人偷的,郡县官府对房主人进行拷讯审问,房主人只好被迫认罪。柳庆听说后,觉得可疑,便找来了商人,问他说:“你的房间钥匙经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回答说:“经常自己带着。”柳庆问:“你可曾与别人一同住宿过吗?”回答说:“没有。”又问:“与别人一同喝过酒吗?”回答说:“前一阵曾与一个僧人痛饮过两次,醉得大白天就睡着了。”柳庆说:“房主人只是因为刑讯痛苦才被迫认罪的,并不是盗窃犯,那个僧人才是真正的盗窃犯。”当即派遣差吏前往逮捕僧人,结果僧人已经携金潜逃。后来捕获归案,全部查获了商人所失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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