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高斗南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高斗南,字拱极,陕西徽州人。貌魁梧,语音若钟。洪武中,授四川定远知县,才识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与郑敏、康彦民并坐事,先后被征。耆老①奔走阙下,具列善政以闻。太祖嘉之,赐袭衣、宝钞遣还,并赐耆老道路费。诸人既还任,政绩益著。寻举天下廉吏数人,斗南与焉,列其名于彰善榜。擢云南新兴知州,新兴人爱之不异定远。居数年,以衰老乞归。荐子恂自代,成祖许之。年七十而卒。
郑敏尝坐事被逮部民数千人求宥帝宴劳复其官,赐钞百锭、衣三袭。居数年,以廉直入朝,部民复走京师,乞再任,帝从其请。
康彦民,泰和人,洪武二十七年进士。先知青田,调仪真,后历巴陵、天台,并著名绩。永乐初,罢归。洪熙元年,御史巡按至天台,县民二百余人言彦民廉公有为,乞还之天台,慰民望。御史以闻,宣宗叹曰:“彦民去天台二十余年,民犹思之,其有善政可知。”乃用为江宁。
(选自《明史·循吏列传》,有删改)
[注]①耆老:德高望重的老人。
译文:
高斗南,字拱极,是陕西徽州人。他身材魁梧,声音洪亮如钟。在洪武年间,他被任命为四川定远县的知县。高斗南才智过人,识见精敏,在任期间推行了许多有益于百姓的政策。洪武二十九年,高斗南因与郑敏、康彦民等人一起牵涉到某件事情中,先后被朝廷征召回京。定远县德高望重的老人们却纷纷奔走于皇城之中,他们详细列举了高斗南在任时的种种善政,并上书朝廷。太祖皇帝得知此事后,对高斗南的政绩表示嘉许,并赐予他袭衣(即礼服)和宝钞(即纸币),然后让他返回原职。同时,太祖还赐予了那些为高斗南求情的耆老们路费,以示表彰和感谢。高斗南等人回到任上后,更加努力地工作,政绩也愈发显著。不久之后,朝廷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廉洁奉公的官吏,高斗南位列其中。他的名字被列入了彰善榜(即表彰善政的榜单)。高斗南被提拔为云南新兴州的知州,在新兴州任职期间,他同样深受百姓爱戴,其程度不亚于在定远县时。经过数年他以年老为由向朝廷请求辞官归乡,并推荐自己的儿子高恂接替自己的职位,成祖皇帝批准了他的请求。 高斗南在七十岁的高龄时去世。
郑敏曾经因为某事获罪被逮捕,但他所管辖的部民(即他治下的百姓)中有数千人纷纷为他求情,希望朝廷能够宽恕他。皇帝得知此事后,特地在宴会上慰劳了郑敏,并恢复了他的官职,还赐予他百锭宝钞和三套衣物作为奖赏。过了几年,郑敏因为廉洁奉公、政绩显著而再次被召入朝。他治下的部民们又一次前往京师,恳请皇帝能再次任命郑敏为他们的长官。皇帝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康彦民,是泰和县人,他在洪武二十七年考中了进士。他先掌管青田,后来调任到仪真县,之后又历任巴陵县和天台县的官职,并且在每个地方都留下了显著的政绩。到了永乐初年,他因故被罢免官职,回到了家中。到了洪熙元年,御史奉命巡察到天台县时,当地有二百多位百姓联名上书,称赞康彦民为官清廉公正,有作为,请求朝廷能让康彦民重新回到天台县任职,以安抚民心,满足百姓的期望。御史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朝廷。宣宗皇帝得知此事后,感叹地说:“康彦民离开天台县已经二十多年了,但百姓们仍然怀念他,由此可见他在任时必定有诸多善政。”于是,宣宗皇帝决定重新起用康彦民,任命他为江宁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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