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式娶盲女》原文及翻译
吴曾
原文:
齐人刘庭式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成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卒取盲女,与之偕老。
翻译:
齐地人刘庭式还没中举时,心想迎娶自己的同乡的女儿,两家已草成婚约然而还没给女方送礼。到刘庭式中举,自己的未婚女友因患病,两眼都瞎了。女家是农耕之家,很穷,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规劝他迎娶那家小女,刘庭式笑着说:“我的心已经许配给她了。虽然她两眼瞎了,怎能违背我当初的本心呢。“最后迎娶了盲女,并和她共同生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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