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仇》原文及翻译
后汉书
原文:
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仇,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配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乡人称美之。
家贫,佣为漆工。郭林宗见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辞让之曰:“申屠蟠禀气玄妙,性敏心通,丧亲尽礼,几于毁灭。至行美义,人所鲜能。安贫乐潜,味道守真,不为燥湿轻重,不为穷达易节。方之于邕,以齿则长,以德则贤。”
后郡召为主簿,不行。遂隐居精学,博贯《五经》,兼明图纬。始与济阴王子居同在太学,子居临殁,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辇车,送丧归乡里。遇司隶从事于河、巩之间,从事义之,为封传护送,蟠不肯受,投传于地而去。事毕还学。太尉黄琼辟,不就。及琼卒,归葬江夏,四方名豪会帐下者六七千人,互相谈论,莫有及蟠者。
先是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讦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太学生争慕其风,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蟠独叹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篲先驱,卒有坑儒烧书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间,因树为屋,自同佣人。居二年,滂等果罹党锢,或死或刑者数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论。后蟠友人陈郡冯雍坐事系狱,豫州牧黄琬欲杀之。或劝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黄子琰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虽往何益!”琬闻之,遂免雍罪。唯蟠处乱末,终全高志。
(节选自《后汉书·列传第三十》)
译文:
同郡缑姓一个名叫玉的女子为了替父亲报仇,杀死了丈夫的家族,官吏逮捕了缑玉,到外黄令梁配那里报告,梁配打算将缑玉处死。申屠蟠当时只有十五岁,正是在学校里学习的诸生,向外黄令梁配进谏道:“缑玉的节义,足够感动那些无耻之徒,足够激励那些忍辱负重的人。只可惜没有碰到圣明的时代,不然还应当为她表旌庐墓,何况你这处理还是在清楚地听了她的情况之后,难道反而对她不加同情么?”梁配认为他的话说得好,便为缑玉请求重新审判定罪使她得以免死。乡人称赞申屠蟠做得好。
申屠蟠家中很穷困,受人之雇做漆匠。郭林宗看见后很惊奇。同郡的蔡邕非常看重申屠蟠,等到自己被州里征召时,蔡邕便辞让道:“申屠蟠禀气玄妙,天性聪敏灵透,父亲死后能尽力按照礼的规定施行,差点毁了自身。他的美好品行,是别人很难做到的。他安于贫困,乐于修身养性,不因为气候变化而变质,不因穷困而丧失气节。和我蔡邕相比,年龄比我大,德行比我贤。”
后来郡里召申屠蟠做主簿,申屠蟠没有去上任。申屠蟠从此就隐居在家精研学问,他博通《五经》,还懂得图纬之学。开始与济阴王子居同在太学学习,子居临死时,把自身后事委托给申屠蟠,申屠蟠亲自推着车子,送丧回故里。碰见司隶在河巩之间从事,从事认为申屠蟠很讲义气,替他传符牒,使人护送,申屠蟠不肯接受,把符牒丢在地上走了。事情办完仍回太学。太尉黄琼召他出来做官,他不去。等到黄琼死了,归葬于江夏,四方名士豪杰会集在帐下的有六七千人,互相谈论,没有谁能赶得上申屠蟠的。
当初,京师游士汝南范滂等议论朝政,自公卿以下的官吏都拜服范滂。太学士们争相仰慕他们的风度,认为文学将要兴盛起来,隐居社会中的处士将会重新得到重用。只有申屠蟠独自叹道:“从前战国时代,士人们纵情议论天下大事,列国的君主恭敬地对待他们,甚至到了替他们拿着扫帚作先驱,最后却产生了焚书坑儒的大祸,这说的就是现在这种情况啊。”申屠蟠就不再出现在梁、砀一带了,他用树木盖了间房子,把自己当成佣人一般。两年之后,范滂等果然遭了党锢之祸,有的死了,有的判刑,涉及数百人,而申屠蟠却实实在在地没有被人怀疑和议论。后来申屠蟠的朋友陈郡人冯雍因事坐牢,豫州牧黄琬想杀掉他。有人劝申屠蟠去救冯雍,申屠蟠不肯去,说道:“黄子琰(琬)是我的老友吗?他未必会判冯雍的罪。如果他不采纳我的话,我即使去了又有什么好处!”黄琬听说了申屠蟠的话,便免了冯雍的罪。申屠蟠处在乱世之末,始终保全高洁的志向。(节选自《后汉书·列传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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