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选字士贤,台之临海人》原文及翻译
明儒学案
原文:
陈选字士贤,台之临海人。天顺庚辰试礼部,丘文庄得其文,曰:“古君子也。”置第一。授监察御史。罗一峰论夺情被谪,先生抗疏直之。出按江西,藩臬以素服入见,先生曰:“非也。人臣觐君,服视其品秩,於御史何居?”不事风裁,而贪墨望风解绶。已,督学南畿,一以德行为主。试卷列诸生姓名,不为弥封,曰:“吾且不自信,何以信于人邪?”每按部就止学宫,诸生分房诵读,入夜灯火萤然,先生以两烛前导,周行学舍,课其勤惰,士风为之一变。
成化初,改中州提学。倖奄汪直巡视郡国,都御史以下咸匍匐趋拜,先生独长揖。直怒曰:“尔何官,敢尔?”先生曰:“提学。”愈怒曰:“提学宁大于都御史耶?”先生曰:“提学宗主斯文,为士子表率,不可与都御史比。”直既慑其气岸,又诸生集门外,知不可犯,改容谢曰:“先生无公务相关,自后不必来。”先生徐步而出。
归奔母丧。丧毕,除广东布政使。肇庆大水,先生上灾伤状,不待报,辄发粟赈之。市舶阉韦眷横甚,番禺知县高瑶发其赃钜万,都御史宋旻不敢诘。先生移文奖瑶,眷深憾之。眷乃诬先生党比属官,上怒,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巡按御史徐同爱共鞫。两人欲文致之,谓吏张褧者,先生所黜,必恨先生,使之为诬。褧曰:“死即死耳,不敢以私恨陷正人也。”爰书入,诏锦衣官逮问,士民数万人夹舟而哭。至南昌,疾作,卒於石亭寺,年五十八。友人张元祯殓以疏綌,或咎其薄,元祯曰:“公平生清苦,殓以时服,公志也。”
张褧乃上言:“臣本小吏,以诖误触法,为选罢黜,实臣自取。眷妄意臣必憾选,以厚贿啗臣,令扶同陷选。眷知臣不可利诱,嗾行等逮臣于理,弥日拷掠,身无完肤。臣甘罪籲天,终无异口。行等乃依傍眷语,以欺天听。选刚不受辱,旬日而殂。君门万里,孰谅其冤?奏入不报,第以他事,罢眷镇守。(选自《明儒学案》,有删节)
译文:
陈选字士贤,台州临海人。明英宗天顺庚辰年参加礼部的考试(会试),丘文庄看到他的文章,说“这是个古代的君子啊。”把它评为第一。陈选被授予监察御史的官职。罗一峰因为议论夺情起复一事被贬谪,先生上奏章替他辩护。出京巡视江西,布政使和按察使穿着便服进来拜见,先生说:“不对啊。臣子觐见国君,应该按照品级穿好官服,(穿便装)把御史放在哪里呢?(亦即没有把御史放在眼里之意)”还没有依法裁处,而贪官污吏都闻风辞官。不久后担任南京提督学政,选拔人才全然以德行为主。试卷上写着生员的姓名,不加以密封,说:“我都不信任自己(指自己和考官),又凭什么被别人信任呢?”每次巡视属地留宿在学宫中,生员们分房读书,夜里灯火晶亮,先生让人拿着两根蜡烛走在前面,巡行学舍,督促生员勤学戒惰,读书人的风气因此完全改变了。
成化初年,改任中州提督学政。得宠的宦官汪直巡视地方,都御史以下都跪在地上叩拜,只有先生作揖。汪直发怒说:“你是什么官,敢这样?”先生说:“提学。”汪直更加恼怒说:“提学难道官职大过都御史吗?”先生说:“提学代表着读书人,是士子的表率,不可以与都御史相比。”汪直既被他的气概慑服,又因为生员们聚集在门外,知道先生不容侵犯,就改变神情道歉说:“先生没有什么相关的公务,从此以后不一定要来。”先生慢慢地走出来。
母亲死去回去奔丧。守丧结束,被授予广东布政使一职。肇庆发生洪灾,先生上报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不等回复,就开仓赈济百姓。市舶使宦官韦眷非常蛮横,番禺知县高瑤检举他贪污受贿数目巨大,都御史宋旻不敢查办(问罪),先生发文书嘉奖高瑤,韦眷(因此)对陈选深为不满。韦眷就诬陷先生与下属官员结党勾结,皇上发怒,派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同巡按御史徐同爱一起审问。两人想要歪曲法令陷害陈选,认为吏员张褧(jiǒng)是先生罢黜的,一定会恨先生,就让他诬告陈选。张褧说:“死就死罢了,不能因为私下怀恨而陷害正直的人。”供词呈交上去,朝廷下诏锦衣卫逮捕审问陈选,百姓数万人在船两边哭泣。到了南昌,陈选疾病发作,在石亭寺死去,年龄是五十八岁。朋友张元祯用粗葛衣服装殓他,有人责怪他葬礼菲薄,元祯说:“陈公一生清苦,用当季的衣服收殓他,这是陈公的心意。”
张褧就上书说:“我本来是小吏,因为连累触犯法令,被陈选罢黜,我是咎由自取。韦眷胡乱猜测我一定会对陈选不满,用丰厚的财物引诱我,让我伙同他们陷害陈选。韦眷知道我不能被利诱,就指使李行等人逮捕我让法官审讯我,终日拷打,我身上没一块完好的皮肤。我服罪(自己过错)和向天喊冤(陈选蒙冤),最终也没有什么不同的话。李行等却仿照韦眷的话,来欺骗国君。陈选性格刚烈不肯受侮辱,十几天就死去。京城远在万里之外,谁能料想到他的冤屈呢?上书被送进宫去却没有回复,但凭借其他事情,罢免了韦眷市舶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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