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治盗》原文及翻译
寓言故事
原文:
金国治盗甚严每捕获论罪外皆七倍责偿。唯正月十六日,则纵偷一日以为戏。妻女、宝货、车马为人所窃,皆不加刑。是日,人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既无所获,虽备微物亦携去。妇人至显入人家,伺主者出接客,则纵其婢妾盗饮器。他日知其主名,或偷者自言,大则具茶食以赎,谓羊、酒、肴馔之类。次则携壶,小亦打袴取之。(注:馔zhuàn,食物,多指美食。袴kuà,通“胯”,两腿之间。)
译文:
金国治理偷盗的事很严厉,每次捕捉到犯罪的人,除了按罪论处,都要以七倍来责其偿还。只有正月十六放纵一日任人偷窃作为戏耍。妻女、宝石货品、车辆马匹被人偷走,都不会刑罚处置。这一日,人人都严格防备,遇到偷窃的人到来,就笑着赶走他。已经偷不到什么东西,即使小小物品也会顺手拿走。显贵们到了别人家里,趁着主人家出去迎接客人,就放任他(她)的婢女或小妾盗取酒杯等。等到一日知道了物品主人名字,有时偷窃的人自己说出来,大的要摆茶设酒来赎取,酒席一般有羊肉、美酒、美食等等。次等就携带美酒前往赎取,最小的也要敲打两腿之间取回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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