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鼎《论李斯》原文及翻译
姚鼎
原文:
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游宦,而李斯谏逐客,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同者,岂其本志哉!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
(节选自姚鼎《论李斯》)
译文:
苏轼认为李斯用荀子的学说扰乱天下,这是不对的。秦朝使天下动乱的法度,无须等待李斯制定,李斯也不曾用他的学说为秦国办事。
当秦国中叶,秦孝公即位,得到商鞅而任用他。商鞅教秦孝公焚烧《诗经《尚书》等典籍,明确国家的法令,设立藏奸不告之罪和连坐之罪,并且禁止游说谋官的人(进入)。(商鞅)凭借着秦国地形的便利,采用他(商鞅)的治国方法,使秦国富强了几代,兼并诸侯国,一直到秦始皇。秦始皇的时候,秦国全用商鞅的现成法令罢了。虽然李斯加以助长,说它方便有利,越发造成了秦朝的暴乱,但即使李斯不说它方便,秦始皇本来也会自己采用而不厌弃。为什么呢?秦始皇喜欢刻薄寡恩,因而偏于严峻的法治已经很久了,后代的君主习惯这种法治并认为很好。
李斯窥探、迎合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觉得不这样不足以投合残暴放纵的君主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因此他完全舍弃了自己老师荀子的学说,而实施了商鞅的学说;扫除夏、商、周三代先王的仁政,而一切都取自恣意妄为来实施统治,焚烧《诗经》《尚书》,严惩犯禁的儒生,毁灭三代的成法而崇尚督察责罚,李斯并不是推行他的学说,只是趋附时势罢了。假若他遇到的不是秦始皇和秦二世,李斯的做法将不会从商鞅之法出来,但他不是要实行仁政,也是因为趋奉现实的主子罢了。
况且人做善事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没听说过做坏事也一定要从别人那里学来。荀子称颂先王时极力赞扬儒学治世的功效,虽然其中有得有失,但大体上还是找到了治世的关键。而苏轼认为李斯为害天下而把罪过推到荀子身上,不是差得太远了吗?推行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商鞅;舍弃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李斯。商鞅禁止游说求官,而李斯则劝阻秦王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李斯的做法与商鞅相同,难道是他们原有的志向吗?世人议论法家学说足以使国家灭亡,确实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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