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五刑解第三十》原文及翻译
孔子家语
原文:
冉有问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信乎?”孔子曰:“圣人之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凡民之为奸邪窃盗靡法妄行者,生于不足。不足生于无度,无度则小者偷盗,大者侈靡,各不知节。是以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故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陷刑之民。”
(节选自《孔子家语·五刑解第三十》)
译文:
冉有向孔子问道: “古代的三皇五帝不用五刑,这是真的吗?”孔子说: “圣人设置刑罚,贵在不让人不触犯。制定五刑而不用,是为了实现最好的治理。人们之所以奸诈、邪恶、盗窃、抢劫、违法、肆意妄为,是因为心中不满足。不满足又产生于没有限度。没有限度,小民就会盗窃,在上位者就会奢侈浪费,都是不知节制。因此君王制订了制度,民众就知道了什么不能做,民众知道了什么不能做就不会犯法。所以虽然制定了惩处奸诈、邪恶、盗窃、抢劫、违法、肆意妄为者的刑罚,却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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