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李重传》原文及翻译
晋书
原文:
李重,字茂会,江夏钟武人也。重少好学,有文辞;早孤,与群弟居,以友爱著称。弱冠为本国中正,逊让不行。后为始平王文学,上疏陈九品。迁太子舍人,转尚书郎。时太中大夫恬和表陈便宜称汉孔光魏徐干等议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数及禁百姓卖田宅中书启可,属主者为条制。重奏曰:“方今圣明垂制,每尚简易,法禁已具,和表无施。”又司隶校尉石鉴奏,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监,求召迁;尚书荀恺以为远郡非人情所乐,奏登贬秩官居。重驳曰:“臣以为宜听鉴所上,先召登还,且使体例有常,不为远近易制。”诏从之。
太熙初,迁廷尉平,驳廷尉奏邯郸醉等,文多不载。再迁中书郎,每大事及疑议,辄参以经典处决,多皆施行。迁尚书吏部郎,务抑华竞,不通私谒,特留心隐逸,由是群才毕举。 时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从,沈又抗诣中书奏原,而中书复下司徒参论。司徒左长史荀组以为:“寒素者,当谓门寒身素,无世祚之资。原为列侯, 不应寒素之目。”重奏曰:“原定志穷山,修述儒道,义在可嘉。若遂抑替,将负幽邦之望,伤敦徳之教。如诏书所求之旨,应为二品。”诏从之。出为行讨虏护 军、平阳太守,崇德化,修学校,表笃行,拔贤能;清简无欲,正身率下。在职三年,弹黜四县。弟嶷亡,表去官。永康初,赵王伦用为相国左司马,以忧逼成疾而 卒,时年四十八。家贫,宅宇狭小,无殡殓之地,诏于典客署营丧。(摘选自《晋书·李重传》)
译文:
李重,字茂会,江夏钟武人。李重少时爱好学习,有文章辞彩;早年父母双亡,同几个弟弟居住,以友爱著称。二十岁当本国中正,谦让没有就职。后来当始平王元 勰的文学,上疏陈述九品之制道。升任太子舍人,转任尚书郎。当时太中大夫恬和上表陈奏当办的事,称举汉代孔光、魏代徐干等人的观点,让王公贵族以下使用奴 婢限定人数,以及禁止百姓变卖田产房屋。中书同意,让主管者制定条例。现在圣明的制度,每每崇尚简单易行,法律禁令已经具备,恬和的陈奏无所施行。”另 外,司隶校尉石鉴上奏,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管辖的人,请求把他召回;尚书荀恺认为边远郡地不是人情所乐意的地方,上奏对介登降级任职。李重反驳道:“我听 说立法没有特例,因为要使众人一齐检举邪恶,不是一定要另找事由开脱,常理是没有什么遗漏的。因此所阻塞的少,所成全的多。现在像介登这样的远郡很多,如 果同意他降职留任,动辄成为准例,我担心平庸之辈倚仗边远,必定会有贪污纳贿的忧患,这不是肃清王化、安宁边域的办法。我以为应当依石鉴所奏,先召介登还 朝,以致使体例符合常法,不因地域远近而制度不同。”下诏同意。
太熙初年(290),升迁为廷尉平。他批评廷尉上奏邯郸醉等,文字繁多不录。经过两次升迁为中书郎,每逢大事以及有疑问的奏议,总是参阅经典处置决定,大 多都施行。升迁为尚书吏部郎,致力于抑制浮华豪奢,从来不通私事谒见,特别留意隐逸之士,因此有才能的人都被选拔举荐,选拔录用北海的西郭汤、琅王牙的刘 珩、燕国的霍原、冯翊的吉谋等为秘书郎和诸王的文学之职,所以海内没有谁不归附他。当时燕国中正刘沈推荐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同意,刘沈又抗命到中书处为 霍原上奏,中书又委托司徒讨论。司徒左长史荀组认为:“寒素,应当是门庭清寒、自身清白,又没有世袭资本的人。霍原是列侯,有显贵的地位佩有金印紫绶,先 前在民间经商,后来才从事学业,年少和年长时职业不同,过了而立之年才立名,民间的称誉不普遍,德行礼义不为人知,不应当授以寒素之名。”李重上奏说: “只是霍原立志在深山,修述儒家学说,其义值得嘉奖。如果又废弃,将会违背幽州的期望,伤害仁德的政教。按诏书要求的旨意,应为二品。”下诏同意。出任行 讨虏将军,平阳太守,崇尚德行教化,修建学校,表彰忠厚的品行,选拔贤能,清正简朴没有私欲,自身品行端正,率领下属,在任三年,弹劾罢免了四县官长。弟 弟李嶷死后,上表离官。永康初年(300),赵王司马伦任他为相国左司马,因忧虑成疾而死,时年四十八岁。家中贫穷,房屋狭小,没有出殡的地方,下诏在典客署治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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